62岁老人跳江自杀:养老机构爆雷,正在掏空中国老人的“棺材本”

62岁老人跳江自杀:养老机构爆雷,正在掏空中国老人的“棺材本”

导语

2021年1月19日,湖南62岁老人曹某林,纵身从益阳资江大桥跳下。尸体在三天后被打捞上岸。

(来源:via.B站@阁楼影视)
曹某林前几年投资17万到“老年公寓分红型养老产品&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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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21年1月19日,湖南62岁老人曹某林,纵身从益阳资江大桥跳下。尸体在三天后被打捞上岸。

(来源:via.B站@阁楼影视)
曹某林前几年投资17万到“老年公寓分红型养老产品&rdqu

2021年1月19日,湖南62岁老人曹某林,纵身从益阳资江大桥跳下。尸体在三天后被打捞上岸。

(来源:via.B站@阁楼影视)

曹某林前几年投资17万到“老年公寓分红型养老产品”。

十几天前,曹某林的老伴因病住进重症监护,等钱治病。原指望用这笔钱救老伴儿的命,却不知早已落入了这场“养老产品”的爆雷风波。

据微博账号@刘壹木透露,包括曹某林在内,至少两位老人的辞世与“益阳养老院集体爆雷事件”有关。

2019年起,中国每年新增约一个杭州市那么多的老年人口。在我们肉眼可见的地方,从过去的传销、会销、养生保健品营销,到今天湖南的“养老投资爆雷”,为什么老年人频频成为“降维打击”的对象?“益阳养老院集体爆雷事件”的背后,养老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湖南益阳老人跳江事件调查:疑因养老机构爆雷 被骗十余万养老钱后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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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湖南益阳老人跳江事件调查视频)

用今天互联网的话来说,在年轻人成为“韭菜”前,老人已经是了。

2021年1月21日,湖南益阳资江大桥下,身着黑色羽绒服的男人在江边打鼓。在湖南,敲鼓是一种为亡者招魂的仪式。两天前,一位叫曹某林的62岁老人从上头的大桥上跳入江水,留下人生最后的印记。

鼓声许久不曾停歇,吵闹,单调,连绵不绝。与此同时,曹某林的老伴还在益阳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里,等着拿钱治病。

(来源:via.B站@阁楼影视)

据悉,曹某林曾在益阳“纳诺老年公寓”花费17万元预订养老床位。这种被纳诺宣传为“老年公寓分红型养老产品”的“投资”,在2020年遭遇爆雷,相关负责人涉嫌非法集资被捕,曹某林存入的钱被套住,再也拿不出来了。

无独有偶。2020年8月13日,71岁的李某才得知,她交付益阳高新区衡福海老年服务中心的3万元“预定养老服务金”也因为类似情况拿不回来后,猝死在卫生间。家人清理遗物时发现,她保管的家庭存款已变成一堆合同票据,李某才的存折上仅剩17.77元。

据微博账号@刘壹木 统计,仅益阳纳诺老年公寓一家“爆雷”便涉及四千多名老人,区域内存在此类问题及风险的养老机构有十多家。@刘壹木 的母亲在这场“爆雷”风波里也损失20万,她委托儿子回老家维权。一年多来,@刘壹木 不断奔走,试图帮助更多陷入“爆雷”漩涡的老人。

那么,“爆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2020年7月17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发布通告称,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益阳光辉颐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立案侦查,目前已抓获包括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光辉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

(益阳市资阳分局发布《关于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其后不到一个月,益阳市另一家养老机构“益阳市高新区衡福海老年服务中心”也传出爆雷消息。警方宣布,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抓获。

2020年7月27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州市民政局摸清全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现状、问题困难、发展瓶颈及疫情影响,以及常态化疫情下的运营管理等情况。

“纳诺”老板鲁光辉的最后一次公共场合现身,是在2020年7月10日光辉公司的年中大会上。据光辉公司微信公号相应推文,鲁光辉“指出公司下一步工作还是以‘维稳’为主”。“维稳”的对象是谁,我们不得而知。

(光辉公司2020年“年中大会”。图片源自公众号“益阳光辉颐养院”)

据称,投水三天后的下午,曹某林的遗体才被找到。老人没念过书,不识字,生前也未曾安排后事。就这样老人沉默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如果不是曹某林的死亡,或许益阳养老机构的“爆雷”会如发生在其他城市的那样,悄无声息。一位接受媒体采访的老人说,如果曹老的死亡能帮大家追回损失,那么真的感谢他,“但如果追不回来,他真的是白死了”。

2021年1月23日下午,曹某林的家人表示,准备和政府协商赔偿事宜,但未再透露更多消息。此后媒体记者多次联系曹家人,都被告知“不想再多说什么”。截至本文发稿时,@刘壹木 的微博账号已无法访问。

见于媒体报道的“益阳养老院爆雷事件”受害者中,年纪最小的62岁,最老的89岁。有人是每月工资2000元的广州清洁工,有人是从业30年的退休高级物理教师,有人一家四口前后一共“投”了45万进去。

曹某林的新闻曝出后,不断有网民反馈其他地区也出现过类似事件:晋中、乳山、绵阳……知乎网站上,直接有人对永州市纳诺老年公寓提出疑问。

益阳桃江县曾家坪村的丁丽华,遭遇另一家名为“都好养老院”爆雷后,甚至被村里人嘲笑,“农村不像在城市,明白了吗?”

截至本文发稿时,“光辉”(纳诺)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号,依然可以正常访问。我们想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爆雷”,会找上曹某林这些三线及三线以下城市、农村的老人们。到底有多少这样的老人仍然被蒙在鼓里?

“爆雷”,这是一个典型的互联网词汇,原指金融企业出现如涉嫌违法、遭遇挤兑后的资金链断裂。

相关部门对“纳诺”“衡福海”两起案情的披露中,对受害者使用的描述都是“投资受损人”。

这些来自三线城市、年龄普遍在60岁以上的老人,是如何一步步“投资受损”的呢?

一位衡福海事件的受害者称,在益阳的公交车站、公园、超市等老人常聚之地,常有养老机构的业务员出入。他们能说会道,迅速和老人打成一片,“比亲儿子亲女儿还贴心”。

时机一到,业务员就邀请老人去“养老院”参观。其间专车接送,餐食全包,“养老院”里隔三差五做活动:送一打鸡蛋,两斤面条,一盒月饼,十元餐券……更“高端”的时候,还有田汉故居游、泰国游。

各样的“背书”在活动期间被轮番请出——某位电视大学副校长、某单位局长、某商贸中心董事长;还有盖着当地相关部门公章、真假难辨的红头文件。业务员见缝插针地推销“投资产品”——“三四十万可买断”“可转租”“按月返息、年利10%”“子女继承”……

(被用作“背书”的视察照片)

业务员的“亲情”和“热情”,实地考察的“盛况”,可观的“投资收益”,对养老的焦虑……不管学历高低,家境好坏,很少有老人能完全免疫。只要老人稍微露出心动的神色,早准备好的合同就忙不迭地送到眼前。

面对这样的“合同”,或许年轻人还会请财务、法律从业朋友审读一番,更专业的会要求“养老院”成立第三方监管账户,可老人们并没有这样的意识。@刘壹木 介绍,许多老人哪怕到了最后阶段,也依然将这种与养老机构的“签约”当做另一种银行定存,认为是“把钱从A账户到B账户”。

69岁的徐放平在纳诺老年公寓投了22万元,“当时他们来社区宣讲,告诉我们,《XX日报》宣传这种养老模式好,XX都市频道也报道了,我们都相信。”徐放平说。

投水去世的曹某林,数年间在“纳诺老年公寓分红型养老产品”一共存入17万元。在纳诺的宣传里,投资者可以按约定的周期获得分红,入住之后则可以享受费用折扣。而曹某林与纳诺签约的具体内容与资金来往情况,尚未得到披露。

有老人承认,“投资”养老产品是为了合同上许诺的“福利”——10%、12%甚至18%的回报,比银行存款利息更诱人。可更多老人是实实在在奔着养老院的床位去的。

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填写表格时,有受害者不满表格上“受害投资人登记表”字样,“我们的养老金连放银行都觉得不保险,又怎么会去投资呢?”

受害者高某英拿出衡福海养老院和母亲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着“今缴纳50000元,办理至尊卡”。每年,卡内余额会增长4500元,可这部分“福利”只储存于卡内,只有签约人入住养老院后才能消费。如此看来,“返息”“权益”再诱人,或抵不过这合同上的一句话。

或许我们已不能将这种现象称为“爆雷”。如果一个行业的确存在资金池风险,因经营不善、现金流断裂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么姑且可以算是“爆雷”。可若是某些企业从创立之初就没有将企业经营、用户权益当做根本目标,其宣称的商业模式不具备实现的可能性,以种种不实名目获取公民的财产,那么它或许涉嫌非法集资。

“涉嫌非法集资”正是相关部门对“纳诺”“衡福海”两起案件初步公开时所使用的。

(衡福海养老院仍在运转中)

@刘壹木 走访了解到,光“衡福海”一家,被骗老人就有2100多名,涉案金额1.4亿。除了“纳诺”“衡福海”,网友反馈益阳无法兑付预订养老服务合约的机构还有很多:夕阳红、胭脂湖、阁老、怡心苑、颐和寿康、馨逸、恒泰、万明山、重阳……

其实早在2018年,上海大爱城就有近2000名老人因为类似案件被卷走5.2亿。当这种“养老模式”延伸至三四线城市,甚至更偏远的农村地区,已是2021年。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室,受害老人冒雨上访)

当满街都是“互联网打法”,连年轻人都不免在蛋壳的“爆雷”里交学费时,我们又如何确保类似手段不被用在判断能力更弱的老人身上?

那些地处偏远,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也渐渐失去信息甄别、过滤能力的老人,从传销、会销的一地鸡毛里走出,又遭遇了这样利用投资骗局、养老焦虑的“降维打击”。为什么被盯上的永远是老人?

当年龄渐长,人生的终局逐渐逼近,许多老人瞒着伴侣、亲人,悄悄为自己规划最后一站。

受害者高某英把钱存入衡福海时没有告诉儿子。事情发生后,她去维权,儿子知道了,埋怨高某英为什么不相信自己。高某英不敢说,她怕儿子儿媳有想法,认为她有钱不给他们。

“纳诺”、“衡福海”相继出事后,有老人在当地论坛发帖:“我们这些老人奉献了一辈子,省吃俭用节省的钱用来养老,不希望增加国家的负担,不愿意给子女增加包袱……在纳诺多名宣传人员的温情攻势和我们自己老年朋友的口口相传下,我们希望投资养老院,给自己赢得一个较好的晚年生活。”

中国正步入老年社会。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2019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时表示,现阶段能被列入老人范畴的人口约2.54亿。预计2035年,每5个中国人中,将有1个超过65岁。2019年中国新增老年人口(65岁以上)945万。这个数字,接近西安、郑州、杭州这种大型城市的常住人口。

中国不免催生全球最大的养老市场。养老产业将和房子一样,成为每个人都关切的事情。人们可以不买房,甚至不生病,但不能不变老。没有比这个更刚需的刚需。

一旦市场有预期,资本和骗子就会入场。

随着衰老,人对事物的判断、信息的获取、真假的甄别能力不断下降。也就是说,随着衰老,人在逐渐丧失他的社会行为能力。

然而目前为止,我国关于老年人监护的法律法规,大多停留于老年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阶段。也就是说,只要老人还有行动能力,精神还正常,就没有人可以干预他们养老的选择。

某种程度上,数量最广泛的老人——那些逐渐丧失行为能力、最容易被忽略的老人群体,没有相应监护条例可依,正成为一些别有用心者谋利的重点对象。

养老是否可以是“市场”?这是曹某林老人事件背后,最深的发问。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第17条规定: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有一个经济学、法理学上的观点:交易双方中,若一方处于明显劣势,单进行监管是不行的,必须由政府代替劣势方进行交易。譬如被遗弃的儿童,政府必须成为其监护人,来处理成年前对外的互动。劳资关系中,因为分散劳动力并不具备与大企业平等议价的能力,因此法理上,政府必须成为劳动者的后盾。

曹某林投江后,在江边打鼓的男子叫张某成,患有智力残障。他今年60岁,和56岁的妹妹张好住在一起。张某成被认定为残疾三级,每月补贴400元。张好说,这钱连早餐都不够吃。

张好丧偶后没有结婚——哥哥住在她家,每天早上跟在她后面上班,吃住由她管。拖着哥哥,哪儿有人会愿意和她结婚呢?可张好也不忍心放哥哥去福利院“等死”。如果再老一些,张好和哥哥的养老怎么办?

从现有的经验看,在养老这件事上,面对“创新”,过去“让子弹飞一会儿”,从结果里总结监管经验的方式或许不适合了。一个正丧失民事能力,也被习惯性忽略,却被视为“市场”,用各种新的“经济手段”降维打击的老年群体,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2021年1月21日,张某成在曹某林投水的江边打起了鼓。

鼓声许久不曾停歇,吵闹,单调,连绵不绝。

(本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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