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全省共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2140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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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四海介绍,该厅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全省涉及民政部门2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中,已取缔关停2家、公安机关立案7家、司法机关判决6家,正在或已经完成资金清退9家。

湖北:新建住宅应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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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湖北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湖北副省长杨云彦强调: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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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省长杨云彦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真招实策、倾情倾力,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湖北省出台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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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近日,湖北省民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单位,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9月1日起实施!湖北出台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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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2022年8月19日,湖北省民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单位印发了《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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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单位,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湖北襄阳襄州区:筑牢社保基金“安全网” 护好百姓“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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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筑牢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网,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湖北襄阳襄州区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为契机,开展养老保险基金侵占、挪用、骗取等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筑牢社保基金“安全网”,护好百姓“养老钱”。

湖北提出助餐服务七项任务让老年人吃好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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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新建和改建社区老年食堂、全面开放养老机构助餐服务、多途径设置老年人助餐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创新老年人助餐服务方式、推广数字化助餐服务模式、

湖北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7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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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全省市州民政局长座谈会在武汉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6月底,我省已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17010户,比今年计划改造的户数多出2000多户。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人说,下半年要倒排工期,高质量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

湖北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省近6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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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省近62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