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特定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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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