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金井镇居家养老服务站市级运营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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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一批)的通知》(长财综指〔2021〕14号)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下拨金井镇居家养老服务站市级运营补贴12万元(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