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即落实监管责任主体。《实施意见》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诚信自律和广泛开展社会监督4个方面,构建了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特别是明确了直接涉及的18个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怎么管?即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意见》从推进协同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规范引领4个方面,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
在具体监管中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方式新手段,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实施意见》是我省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指引,是牵头抓总的综合性文件,在推进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将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的“N”项配套监管措施,积极构建符合我省工作实际的“1+N”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管什么?明确从6个方面监管
管什么?综合监管从加强机构登记备案、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等6个方面,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设施,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实施意见》提出,民政部门对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进行备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另行规定),督促备案申请人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提交书面承诺,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实施惩戒。到2022年,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实现养老机构应备尽备。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监管,养老护理员的岗前职业技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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