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纬咨询发布的报告指出,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被视为缓解中国社会老龄化压力的重要举措。
3月2日,在国新办就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相比,第三支柱发展最滞后,迫切需要加快速度。”去年以来,银保监会采取了一些措施,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但是也不能太着急,因为同时还要防范风险,按照国务院金融委确定的方针“小步慢跑、总体渐进”,逐步来发展壮大。
目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大到“十地十机构”,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金业务也正在抓紧筹备。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表示,自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参与试点的6家保险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2022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自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银保监会表示,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自银保监会于2021年9月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也在逐步扩容,试点范围由最初的“四地四家机构”扩大到“十地十家机构”。银保监会表示,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郭树清透露,“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金业务也正在抓紧筹备。”这意味着,未来居民在进行养老金融规划时,可选择的范围不仅有专属养老保险、养老理财,还可能包括养老储蓄、商业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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