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将加大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制度。通过给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等方式,提升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获得感,撬动养老助餐服务消费,促进养老助餐点可持续运营。

据了解,本市将全面实施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制度。对居家养老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养老助餐点获取午餐或晚餐的,每人每天给予5元就餐补贴。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扣减额度由养老助餐点先行垫付。实施意见提出,就餐补贴扣减应与老年人支付消费绑定,在就餐消费额度超过就餐补贴标准时方可享受。

针对养老助餐点,本市将探索建立运营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对养老助餐点,可按实际助餐人数给予每人每天3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可根据经济、物价、养老助餐服务业发展等情况,适时评估并调整。

此外,各区可结合本区现有养老助餐政策、工作实践和财力状况,适当提标扩面,通过给予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一次性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等方式,提升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养老助餐点建设应由属地街乡镇牵头,街乡镇应综合考虑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及分布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养老服务机构分布等因素,统筹谋划养老助餐点规划布局。城市社区原则上每个养老助餐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服务老年人口不低于2000人,确保老年人在一刻钟服务圈之内获取便捷、优质的助餐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及其他养老机构是养老助餐服务的重要渠道,要全面开放养老助餐服务,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养老机构内部食堂对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需与周边居家老年人建立长期稳定供餐关系。为扩大养老助餐服务供给,本市还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餐服务。

在实施意见中,本市还对养老助餐服务规范进行了再次明确。具体说来,就是“四个统一”,即统一台账管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设备要求。各区民政局对养老助餐点实行统一台账管理,统一悬挂民政部门设计的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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