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外形酷似水滴状,有的远观好似一辆奔驰smart,有的干脆模仿得跟品牌轿车一样。大街小巷,不时能看到款式各异的老年代步车。可是,许多市民不知道的是,这些老年代步车实际上是一些生产厂家“挂羊头卖狗肉”的产物,是典型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的“三非”产品,给交通安全、驾车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方便又省事,老年代步车受青睐
“车速不快,但也不慢,串个门、上街办个事很方便。”说起自己的老年代步车,家住长沙市望城区格塘镇的范爹爹很是满意。
范爹爹今年67岁,在家开了一个小卖店。2020年夏,他在镇上买东西时,看到有店子在卖老年代步车,价格从1万多元到3万多元一辆不等。店老板介绍说,车子是纯电动的,不需要驾照,也不用办牌照,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55公里,有两座,还能载货。范爹爹很是心动,花23800元买了一辆。此后,他到城里进货、给子女送米、送菜等,都开着自己的爱车。
“这种代步车在我们这边很受欢迎,仅我了解,我们村里就有十几辆。据卖车老板讲,望城有一万多辆。”范爹爹告诉记者,“开了一年多,基本上没有碰到交警查车,但是,最近听说交警抓得严,暂时不敢开进城了,但在城边跑一跑还是没问题的。”
在长沙市四方坪某小区里面,停着好几辆老年代步车,一车主李爹爹告诉记者,他是2020年买的车,刚买的时候,每天开着车接送外孙上下学、买菜购物,很是方便。但没过多久,他就连续被交警抓了两次,吓得他再也不敢跑远了,只偶尔在小区附近偷偷摸摸开一下。
2021年12月28日下午6点,正值下班高峰,记者驾车经过黄兴北路时,不到500米的距离,就发现有3辆老年代步车也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在黄兴北路和湘春路交汇处,一辆三轮老年代步车根本不管红绿灯,横穿斑马线,并入车流,真让人替它捏了一把汗。
很多车友也经常吐槽:老年代步车因无牌、无照,往往肆意践踏交通规则。他们驾车时一看到这种老年代步车,便不敢随便超车和按喇叭,生怕惊吓了车上的老人,还得尽量与它保持距离,免得被它“亲密接触”。
政府有严令,老年代步车依旧卖得欢
买老年代步车的人多,卖家也不少。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了解到,仅我省就有37家老年代步车销售公司,全省各市州都有,长沙因为查得严,销售点最少,株洲、娄底、邵阳三地最多。
记者在网上查找到一品牌老年代步车销售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有不同款型的代步车,最便宜的每台8000余元,最贵的每台3万多元。车辆都是电动型的,车速可以达到每小时50km公里左右。如果客户需要可以加装内燃机,但得另付加装费。
对此,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一位姓杨的民警告诉记者,老年代步车由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10公里以下,可现在市场上的老年代步车经过不断改装,已经非常接近于普通的机动车,都是不合法的。
其实,早在2018年11月,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对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制定本区域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21年6月,长沙市公安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对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包括老年代步车等)进行清查。同时指出,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
源头不控制,问题难彻底解决
目前,各地政府都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禁止这些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在省会长沙,交警部门对老年代步车的态度是“身份不合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其实,除了没有合法身份,老年代步车的问题还不少。对此,长沙市交警部门多次在官网发布警示:车辆简易,无安全气囊等安全设施;重心偏高,容易侧翻;无法上牌且不能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取证难等。另外,老年人驾车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
事实也证明,老年代步车带来的危害确实非常严重,除了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还存在乱停、乱靠、违章行驶、非法营运等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
既然危害性如此之大,职能部门监管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老年代步车存在呢?记者在长沙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其实,交警部门执法的难度不小:老年人对民警执法很抵触,认为自己通过正常途径买的车子不让使用,没有道理;考虑到年龄和身体状况,民警对无证驾驶的老年人办理行政拘留也比较难;农村地区管理相对薄弱也是监管的难点。
最重要的是,虽然交警部门承担了监管职责,但如果生产、销售的源头不控制,光靠交警部门查处,这一问题很难真正得到解决。
非法车被扣,可找销售商家维权
老年人切勿轻信“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子女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可是,已经购买了的消费者如果车子被扣了,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呢?前不久,在通道侗族自治县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例:该县居民杨某为方便接送孙子上学和平常代步,想购买一辆老年代步车,店老板推荐了江苏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陆虎”四轮电动汽车,称车子是合法的低速电动车,不需要挂牌照,可以正常上路行驶。杨某花费34280元购进了此车。购车后不久,他驾车到邻县办事时,车辆被交警部门查扣。杨某多次找到店家,要求退还车款,遭拒绝后,起诉至当地法院。
法院是这么判决的:销售商销售未取得3C认证证书的车辆,是造成车辆被交警部门扣留不能领回的直接原因,故销售商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不合规的产品,应严格禁止上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用重拳打击非法的老年代步车。同时,为了满足老年人正当的代步需求,我们的社会应尽可能地多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又合规的交通工具,让老年人也能轻松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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