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扶持“医养结合”养老方式,完善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
导语
1月5日,2020年新疆两会拉开大幕。这次参会,新疆政协委员、自治区统计局二级巡视员范萍最关注的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范萍介绍,自治区从2011年至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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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月5日,2020年新疆两会拉开大幕。这次参会,新疆政协委员、自治区统计局二级巡视员范萍最关注的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范萍介绍,自治区从2011年至2019年
1月5日,2020年新疆两会拉开大幕。这次参会,新疆政协委员、自治区统计局二级巡视员范萍最关注的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范萍介绍,自治区从2011年至2019年先后出台了八项养老服务政策,在养老服务简化行政审批、规划及用地扶持、养老服务运营和开办补贴、养老服务税费优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敬老爱老扶持等措施都极大地促进了新疆养老事业的发展。随着新疆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并呈现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养老服务业还存在有效供给不足、消费政策不健全、营商和消费环境有待于改善等问题,仍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对于如何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机构质量,范萍提出了几点建议:
应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医养护”需求,调整现行阻碍医养结合、医养融合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土地、税收、价格、医保促进政策,构建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制度体系,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社会养老机构的生机活力。努力提高医保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中的保障效能,改进长期护理住院老人的医保结算方式,加大对需长期护理的老人医疗费用的政策倾斜。同时,政府能在区域规划中也将养老院按老年人口数设置土地使用扶持。
加快推进以独立设置的“医养结合”机构为主,辅助于配套设置和协议合作的机构模式。制定具体招商计划和任务目标,提升政策执行法制化和延续性,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做好政策性引导工作,吸引民间资本,推进医养结合项目投资建设。扩大宣传、做好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氛围,制定具体招商计划方案,落实土地配置、税费减免、简化审批等扶持政策,吸引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探索制定统一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比如研究出台符合乌鲁木齐市实际的养老“护理院”配置标准,以适应现状。希望卫计委、民政和社保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制定标准,让医院和多方社会力量愿意投入养老事业,为老年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养老服务。探索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促进医疗、养老和老年人和谐共赢。
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将政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多方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来解决老龄化社会的“医、养、护”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医院、福利院发展智慧养老、互联网+医疗,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强专业护理员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准入门槛,制定养老院护士、养老护理员行业标准,评价标准。宣传引导,构筑社会孝老敬思想认同,提升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社会认可度和社会地位。
此外,还需做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将集中培训和分批培训相结合,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养老护理员;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稳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确保人才“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