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民生福祉

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民生福祉

导语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我国做出了很多努力。2019年是成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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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我国做出了很多努力。2019年是成绩斐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我国做出了很多努力。2019年是成绩斐然的一年,打通行业通道、加强从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补足监管空白……养老服务领域的一系列痛点、堵点问题得到重视,养老服务队伍不断扩大,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需求得到关注。展望2020年,我国养老服务将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行业痛点将得到切实解决。

  养老金连续上调

  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调整。去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这是自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结合各地实际,多地在去年发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的通知。如北京市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缴费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十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回应“长缴多得”的挂钩调整要求。

  高龄退休人员更加受益。广东省规定,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合计加发6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0元,全年合计加发6000元,养老金涨额跟着年龄走。云南省规定,按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在关照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方面,宁夏规定,艰苦边远一类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养老金;艰苦边远三类区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新疆规定,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当前居家养老等多样化的家政服务需求呈现刚性增长,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庞大。然而,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需求,急需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数量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从源头上提高服务质量。对新上岗的家政服务人员加强开岗前培训力度,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回炉”培训,对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提出总体规划。

  同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增设护理(老年护理方向、中医护理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智能养老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鼓励院校根据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心理慰藉等产业发展新岗位、新需求,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每个省份要有若干所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引导围绕社会服务产业链打造特色专业群。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专业和规模。引导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养老机构急需人才。

  同月,民政部等两部门颁布施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除提质外,还向养老护理员队伍短缺问题“出击”。放宽入职条件,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并增加职业技能等级,缩短各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时限,拓宽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制度性规范逐渐确立

  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以非法集资或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养老机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虐待老人……养老服务领域负面事件时有发生。改善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瞄准行业痛点,2019年,养老服务领域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方面有了制度性规范。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发展目标。

  2019年11月,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将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与失信行为相当的惩戒措施,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倒逼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经营,不再提供“增值服务”。

  在风险提示方面,民政部2019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可能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增强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除财产安全之外,人身安全亦是养老服务领域的关注重点。为填补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2019年11月,民政部组织起草《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将防窒息、防误食、防坠床、防跌倒、防走失、防伤害(含自伤)等安全隐患及养老机构易出问题的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帮助养老机构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推进相关行业融合

  在扩大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方面,2019年,“互联网+养老”“养老服务+行业“等新型服务模式进一步发展,行业融合成为市场风向。

  2019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打造互联网+养老”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带动养老服务消费。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追求的快速增长使得老年教育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目前,我国共有7.6万余所老年学校,但包括远程教育在内的老龄院校仅可为满足1300万余人的就学需求。老年大学数量难以满足需要,多次扩招也难挡老年人的求学热情,“一座难求”成为普遍现象。2019年,老年教育进一步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的要求,发展社区教育,解决供需矛盾。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年初发布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到,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建立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

  展望2020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以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作为发展目标,2020年,《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入收官阶段。可以预见的是,我国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将继续逐步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也将显著提高。

  在养老服务信用监管方面,2019年发布的《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民政部对联合惩戒名单制度进行解读时表示,将依托“金民工程”建立全国统一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系统。届时,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将得到法律规范,老年人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长期产生影响。除满足多层次需求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将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渐覆盖全部法定人员。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全社会的养老储备稳步增加。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陆续建成,社会环境也将向老年人宜居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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