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获表决通过

江苏:《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获表决通过

导语

  应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激增形势,南京市探索创新“喘息服务”“时间银行”等服务模式,解决居民养老后顾之忧。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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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应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激增形势,南京市探索创新“喘息服务”“时间银行”等服务模式,解决居民养老后顾之忧。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应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激增形势,南京市探索创新“喘息服务”“时间银行”等服务模式,解决居民养老后顾之忧。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条例》正式将相关服务纳入地方立法,实现有法可依。

  让不同年龄段老人都能享受到“福利”

  南京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也是全国首批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目前全市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4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1%。65岁以上的老人99.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4%。

  为满足不同层次社会养老需求,《条例》不仅体现了保基本,还体现出普惠性,不同年龄段老人都能享受到“福利”,享受地方立法的成果。

  《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向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按照下列规定提供养老服务: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有定期免费体检;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有政府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有高龄津贴;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户每月享受一定时间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属于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老年人,半失能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三十六小时,失智、失能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四十八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居家养老仍是南京目前养老的主流,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条例》规定,鼓励养老服务组织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标准,在失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中,设置家庭照护床位,安装必要的呼叫应答、信息传输和服务监控等设备,提供全天二十四小时规范化、专业化养老服务。家庭照护床位与养老机构院内床位享受同等综合运营补贴政策。

  立法规范“喘息服务”,让失能老人家属“喘口气”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人是家庭沉重的负担。据了解,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占老年人口的18%。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摊养老成本、分散社会风险。目前,国家和省都在进行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南京也在积极试点,市民政部门已经拟制了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政府批准阶段。但考虑到这一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在保险的属性上还存在不同观点,具体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条例中只作原则性规定。

  《条例》提出,对长期需要由家属居家照护的失智、失能老年人,所在地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老年人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或者由养老服务组织上门提供临时或短期照护服务。“喘息服务”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居家重度失能老人免费提供一定时间照护服务,让长期照料老人的亲属得以喘息,疏解压力,减轻照顾负担。南京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专门出台文件,按每天150元标准,每年为重度失能老人提供15天的免费照护,让家属能够“喘口气”。

  “时间银行”写进《条例》,作指引性规定

  “时间银行”是南京的一项创新,即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按一定的规则记录储存服务时间,当自己年老需要时可提取时间兑换服务。近年来,南京市鼓楼、栖霞等区开展了多层面的试点,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新型养老模式,受到民政部肯定。在《条例》的审议过程中,相关常委会委员建议,应在立法中予以明确鼓励,建议被采纳。

  《条例》对时间储蓄制度作出指引性规定,本市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务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信息管理平台,发布服务对象需求,预存和转移志愿者服务时间,评价志愿服务等。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可以将志愿者预存的养老志愿服

  务时间兑换同等时长的养老服务。

  《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老年人医疗便利方面的内容,规定本市医疗机构应当开通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三甲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窗口或者优先窗口,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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