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建议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
导语
近年来,河北省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制度不断健全,对于引领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养老服务也存在着公办养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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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河北省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制度不断健全,对于引领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养老服务也存在着公办养老机
近年来,河北省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制度不断健全,对于引领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养老服务也存在着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闲置、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难等问题。为此,民革河北省委提案建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允许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对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建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整合更多社会资源,补足资源短板,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均等化、付费化、科技化,探索养老服务新路径,带动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的职责,政府要明确职责清单,弥补市场“缺位”,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为市场主体培育扫清障碍。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不同主体的养老服务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机构运营的监管。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体系,激活丰富养老服务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供给。
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建议,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允许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对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统一运营管理,在一定的标准和规则下(如预留一定比例的床位给特困人员),通过水电费优惠、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经营和管理养老服务设施,合理收费,市场化运作。
建设养老服务智慧化设施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建议,统筹利用社区资源,推进养老服务的智慧化设施建设,规范建立托老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力争使新建社区和养老场所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效供给。
解决养老机构培训难问题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建议,围绕打通养老服务的痛点和堵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社会办养老机构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开办的便利性,带动更多的外资、民资机构进入养老服务业。
把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推动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解决养老机构“培训难”问题。
社区医疗与养老机构共建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建议,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探索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共建,设置老年护理床位,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直接转型为养老护理院,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对接合作,发挥医联体辐射功能,提升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养老人群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