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养老机构“解封”需增加核算检测相关环节
导语
4月24日,民政部举行了今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秩序正逐步恢复,主要体现在养老机构解除封闭式管理,开始接收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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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民政部举行了今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秩序正逐步恢复,主要体现在养老机构解除封闭式管理,开始接收返院
4月24日,民政部举行了今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秩序正逐步恢复,主要体现在养老机构解除封闭式管理,开始接收返院老年人和新入住老年人、可以招聘新员工、家属可以进入机构探视等方面。不过,李邦华也强调,结合4月疫情的变化,民政部对各地的养老机构在恢复秩序工作中提出,要注重无症状感染情况的防控,增加了核酸检测和及时隔离的一些要求。截至目前,全国20余个省份已经出台了细化服务秩序恢复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养老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同时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又是易感的人群,所以养老服务机构是一个特殊的疫情防控的场所。”李邦华表示,对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有序推进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因此,民政部提倡三个安全的原则。具体来说,其一是统筹原则,养老服务机构恢复秩序必须符合和结合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变化,在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推进,如果当地的疫情发生变化,养老机构恢复秩序和相关的防控措施就要收紧,比如一些边境地区重点城市,如果疫情趋紧,养老机构恢复秩序和管控就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其二则是审慎原则。李邦华解释称,养老机构在恢复秩序之前,应评估是否具备相应的防控条件,具备相应的防控条件才能放开,而不是院门大开,任由出入。第三项是持续预防原则,“即使对已经符合条件恢复秩序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我们也要求所有养老机构必须要坚持我们之前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不断完善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放开服务的同时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目前,也是流行性感冒和呼吸道疾病多发的季节,不能掉以轻心,所以要求持续做好预防工作。”李邦华提出。
实际上,3月初,为重点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民政部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地方联防联控要求,从统一的封闭管理向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转变,其中要求对无确诊病例县、低、中、高风险地区要采取不同的防控策略,对无确诊病例的县不再要求接收本区域符合相关条件下的老年人或者员工时,再开展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同时,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也可以在安全防控到位的基础上开展一些非聚集性的社区和居家服务。
4月初,以推进全面复工复产为重点,民政部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 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要求以省为单位,各地明确调整养老机构出入管理措施。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接收本地区的老年人或者招募员工时,可以不再开展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在接收老年人入住的时候采取先预约、后入住形式。对家属需要到养老机构进行探视的,符合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等要求的,可以有序稳妥开展探视服务。当时,民政部就曾提出,要求各地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力度,做好对返院、新入住老年人以及复工人员核酸检测,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要及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