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导语
政府发文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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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政府发文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
政府发文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医养结合机构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完善防控工作机制。二是服从当地联防联控统一指挥。三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强化责任落实。
随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矛盾重重,由于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而现状却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医疗和养老的分离,造成了老年人就医的极大困难。而养老结合就是针对缓解这一问题提出的新型模式,方便了老年的生活。
“医养结合”就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为了更好的推行医养结合,自2013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正式提出医养结合概念起,各部门纷纷颁布一系列政策支持医养结合的推进。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明确了医养结合机构(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旨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内容。《指南》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
医养结合的政策趋势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个是2013年到2015年由国务院主导的顶层设计阶段,主要明确医养结合的重要性和大方针。第二个是2015年到2016年由民政部、卫健委主导的任务规划阶段,明确监管职责和具体方向。第三个就是自2017年起由卫健委主导的细则落实阶段,为医养结合的推进和试点工作提出明确任务。除此之外,为了解决社保基金的压力,保监会也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大力鼓励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的发展。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还处于建立和完善的关键阶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养结合政策,但是医养结合政策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加固。未来关于医养结合的政策和监管职责一定会继续细化和明确,部门职责也会继续细化,预计未来政策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放宽和简化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配套的审批流程,为现有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员、中医医院以及临终关怀机构等医疗配套提供便利。
2、除了对上述医疗配套提供明确的管理规范和要求外,也可能对“健康体检”类医疗配套提出标准和要求。
3、对于医养结合过程中出现的人才短缺的问题,未来会鼓励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士的多点执业,并对养老机构医师和护士的资格评定和注册管理进行优化,争取输送更多相关人才。
4、持续跟踪当前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的成效和进展,并扩大试点范围。
5、成立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并建立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