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行动计划”深化养老服务改革

山西:出台“行动计划”深化养老服务改革

导语

  为加快推进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结合实际,太原市出台《2020年太原市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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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结合实际,太原市出台《2020年太原市养老


  为加快推进太原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结合实际,太原市出台《2020年太原市养老服务工作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今年,太原市将实施政府兜底型老年福利院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公办“1+10”老年福利院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市级将建成1所2000张床位的示范老年福利院,2020年年底竣工。城六区各建成1所床位不少于200张、三县一市各建成1所床位不少于100张床位的老年福利院。全市“1+10”兜底型老年福利院新增总床位3600张。鼓励倡导公建民营,在发挥养老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开展对外经营。

  今年将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作。《行动计划》显示,对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机构建设工程,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完整、使用功能未改变的养老机构,按照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程序实施行政审批。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力争两年内全市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满足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

  今年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行动计划》提出,太原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按自理、半失能、失能区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600元、900元,优化申请和办理流程,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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