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
导语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本网讯(通讯员 梁高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通知》(鄂民政函〔2016〕181号)文件精神,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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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本网讯(通讯员 梁高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通知》(鄂民政函〔2016〕181号)文件精神,宜昌市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梁高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通知》(鄂民政函〔2016〕181号)文件精神,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配套工作,拟于2016年12月中旬到2017年12月底,采取“由易到难,逐步清理”的方式,对全院老人现有包房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院长熊长英亲自动员部署,重点强调“本着尊重历史,把握现在,着眼未来”的思想,稳步有效推进该项清理整治工作。同时,成立宜昌市社会福利院 “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院长梁高芳任组长,老年服务部副主任厉燕妮、钟梅及各区班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高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厉燕妮、钟梅负责协助“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
此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摸底调查阶段。对全院“老人包房”进行集中摸排,全面查清“老人包房”分布、数量及老人身体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市民政局及院部关于开展 “老人包房”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责任落实;三是清理整治阶段。对照“老人包房”清单,采取“由易到难,逐步清理”的方式,确保“老人包房”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四是总结上报阶段。院“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院“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下一步,该院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院部“老人包房”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坚持“院部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老人包房”清理整治工作,让公办养老机构公共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宜昌市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