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六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导语
兴化市“六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兴化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应对多层次、多样性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养老资源,强化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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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兴化市“六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兴化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应对多层次、多样性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养老资源,强化人才建设
兴化市“六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兴化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应对多层次、多样性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养老资源,强化人才建设,健全发展机制,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养老服务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积极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分发1万多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化全社会的敬老意识。每年重阳节期间,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开展老年书画作品展、老年人兴化一日游、文化送戏下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活动。充分发挥敬老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孝亲敬老模范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健康老人”、“幸福老人”评选活动,创建成国家级示范单位1个、省级1个、泰州市级5个、县级15个。注重发挥老龄社会组织作用,市老年体协、健协、书画协会、京剧票友联谊会、老年人艺术团等常年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加大行政推动政策扶持。每年春节、重阳节前夕,市主要领导牵头走访慰问老年人。定期召开全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总结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市老龄委办公室、老干部局等涉老部门主动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司法部门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设立老人维权站,全市形成市、镇、村三级老年人维权网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制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今年7月份出台的《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兴政发〔2015〕108号)文件,确定了全市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六大项17小项工作任务、七大项18小项政策措施,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了行动指南。
三是狠抓养老设施建设质量。2013年起,该市实施乡镇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三年提升改造工程,两年来投入3700多万元对竹泓、垛田等26家乡镇敬老院实施改造,改造后的敬老院每个房间都配备正常使用的卫生间、保暖降温设备和电视机等生活设施,为老人提供洗澡、看病、康复娱乐等生活服务,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呼叫等功能,更好地为辖区五保老人提供优质服务。今年是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的收官之年,各有关乡镇敬老院正在建设中,其中昌荣镇敬老院投入近1000万元,重新选址新建一所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解落实任务到各乡镇,明确建设标准、评估体系以及镇村两级责任人。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常态化,督查阵地建设,落实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实效等“六有”基本要求。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注重养老机构软实力建设,每年定期举办乡镇敬老院院长培训班,组织近200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省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其中144人获得了养老护理员初级证书,16人获得了中高级证书,有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召开居家养老建设工作现场会、观摩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会议,提升镇村管理人员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识高度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五是重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在市民政局设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民政助理、院长总负责,副院长具体负责制,强化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要求各养老机构围绕安全管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人员围绕房舍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实地督查,督促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的宣传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安全零事故。
六是落实困难老人生活补助。按照省、泰州市相关要求,该市建立健全了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逐年增长机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2015年集中供养五保每人每年供养标准为6850元,分散供养五保每人每年供养标准为5600元,城市“三无”人员每人每月供养标准为1000元,供养经费足额纳入市财政预算。按照省定标准足额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元、100元、300元。资金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分散供养五保供养金、尊老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入个人账户,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定期划入各乡镇敬老院财政专户,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