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哪些老人可以申请试点家庭养老床位改造?
具有试点地区户籍,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或80周岁及以上的有稳定照料人员的老年人,其中低收入老年人根据本人及其家属意愿,优先考虑。
参加试点的老年人家庭应当具备家庭养老照护基础,老年人及其家属自愿参加试点服务。租赁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试点地区民政部门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
由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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