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家庭在养老服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家庭规模小型化、人口迁移流动性强等时代特征使家庭养老功能被大大弱化,亟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支持措施来应对。

“很多家庭在养老中出现‘有心无力’‘无力无心’”的现象。”在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看来,目前居家养老支持性政策大多散见于相关文件中,缺乏有效整合,部分政策难以落地实施。针对上述情况,他呼吁整合现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家庭成员持续赋能,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地位。

一是以经济补偿、税收减免等促进“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对此,建议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在房地产税政策、土地供应、住房政策、医保跨省政策,以及电价、水价、气价等方面细化支持举措;通过减免父母社区停车费、公路收费等,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让“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更好地照进现实。

二是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此,建议扩大受益主体,不仅仅针对独生子女,而是要让实际承担赡养义务的赡养人、扶养人都能享有护理假;针对老年人实际需求细化子女护理假政策,尤其对80岁以上老年人子女的护理假给予特殊安排;加强护理能力培训,加快智能预警等远程监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三是建立“时间银行”,鼓励亲属、邻里开展互助照料服务。推广北京、南京等地互助养老经验,进一步完善养老照料制度,细化“时间货币”标准化计量兑换方式细则,确保兑换合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信任机制建设。

四是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建议将法律强制性要求和道德引导相结合,一方面,将赡养老人责任与公民征信系统、公务员德操考核、企业员工社会责任评价等挂钩;另一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和“孝亲榜样”评比等活动,营造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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