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自身负债累累、无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成立养老产业公司,营造老年公寓在建假象,宣称成为会员后床位费可享6.5至8.5折、入住公寓后购买商品可打折、交纳预订金还有13%至19%的月利率。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某因犯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70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集资诈骗款。

  近几年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各种资本争相进入。与之相对应的是,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如: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等形式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

  要让老人不再被骗被坑,有关部门除了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进行风险提示外,关键是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对以各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要严防严控严打。一方面要严把准入关,兴办养老机构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不能让一些人“空手套白狼”。另一方面要明确收费规则,不能让入住者交付长时间的预付款,应该按月交付,最多不超过一个季度。另外,要引入第三方监管,定期走访养老机构和老人家庭,进行风险评估。总之,对于市场中出现的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坑骗老人的现象,必须拿出有效措施,进行严防严控严打,使养老事业得到健康发展。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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