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见习记者 乐美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同时,《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正式发布。

养老服务主要指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的浙江,素来规划较早。去年1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同时发布“浙江版”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时隔半年,养老这件大事,浙江干得怎么样了?

保障越来越好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

《意见》中提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60元的高龄津贴。

此举解决了以往我省高龄津贴“不统一”,如今不仅实现全省覆盖,还提高发放标准。舟山市印发《关于规范全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全市约4.5万名老人可享受到此政策。丽水市莲都区通过“浙里康养”智慧养老系统,仅4月份就发放莲都区籍高龄津贴对象1.3万余人,高龄津贴90余万元。

不仅福利“升级”,服务响应也越发主动精准。去年,浙江对全省1200多万名老年人进行自理能力筛查,摸清评估对象能力状况及养老服务需求。今后,浙江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80周岁以下老年人每两年可申请免费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一次。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普及普惠,不断缩小城市农村、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差距。”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正在浙江不断形成。

服务越落越实

苍南县桥墩镇,“芳姐”刘红来到82岁陈奶奶家中,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日常所需。像“芳姐助老”队伍这样开展的关爱探访行动,在全省还有不少。

每到饭点,湖州市石淙镇的一家老年食堂里人气颇旺,老人们端着盘子排队取餐,另一边几名工作人员穿戴整齐,拿起餐盒向着镇上几处高龄、独居老人家中走去。像这样既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就餐,又提供上门配送餐服务的老年食堂,遍布全省。

如何让养老服务从有到优?关键是服务要落在实处。在国家版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础上,浙江版清单细分13类、21项基本养老服务,向全省老年人作出“硬承诺”。比如,面向常住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等。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已达848万人次,对3.46万户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此外,《意见》中提到,未来社区(乡村)应当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鼓励建设小微型养老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以配送方式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

蓝图越绘越清

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远郊养老机构空置率高,这个现象长期存在。为优化调整养老机构布局,去年以来,浙江率先通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在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培育更多微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

在老年人格外关注的看病就医方面,浙江不断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推进乡镇、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毗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到2025年,康养联合体要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

在人才培养方面,浙江不断加大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2.72人。根据《意见》,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

“未来,浙江的基本养老服务场景将进一步拓展。通过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等方式,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效能。”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5年,浙江要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让老年人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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