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取消前置审批 能否缓解“养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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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取消前置审批 能否缓解“养老贵”

专家认为,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活力,才能解决目前行业资金、人员、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养老需求的现状;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政府的责任;中国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困境待解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鼓励社会扩大养老服务业供给的举措时有推出,也出现在法律条文中。除鼓励举办养老机构外,社区服务也受到重视。图/财新记者蔡颖莉

国家民政部1月3日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养老机构审批过程进一步简化。《通知》要求,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2018年12月29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

“现在中国养老事业总体上来说处在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状态,取消养老机构的这种前置审批,对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充分调动市场活力,是非常利好的。”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成海军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规执行后,有意愿举办养老机构的,如果是公益性机构,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如果是商业机构,则到工商部门办理。

成海军认为,此次民政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的前置审批,与政府转变职能的大背景密切相关。“过去我们很多的地方政府,都是政府亲自办养老机构。政府转变职能以后,要把自己错位的职能调整过来”成海军表示,“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法律环境、政策和运营环境,这是政府的事。”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鼓励社会扩大养老服务业供给的举措时有推出,也出现在法律条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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