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族养老院位于石景山区金顶街地区,是北京西部唯一一所独具民族特色的新型的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成立于2007年10月,收住范围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等各族老人。并对危重症老人给以临终关怀等服务。民族养老院现分为东西两院,建筑面积共10000多平方米,共有床位520余张。东区为清真饮食,西区为大众饮食;院医务室为医保定点机构,逐步形成了以特色饮食、颐养、护理、医疗、康复等全方位、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服务体系。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族养老院是经石景山区民政局批准注册并受其管理、监督、指导的一级养老服务机构。坐落于京西翠微山脚下,与具有五百年悠久历史的佛教圣地“法海寺”相毗邻,东与西山八大处公园相伴。本院在经营和管理上均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为少数民族及其他各族老年朋友提供了一处安度晚年的乐园。
养老院为每一位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心理支持等全方位的服务,配有全科保健大夫。是老年朋友颐养天年的良好场所。
民族养老院地处城八区内,交通便利,相邻阜石路、长安街,有多条公交车经过。
养老院不仅为老年朋友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空间,更是老年人的精神乐园。
养老院是您温暖的家,作为大家庭中的一员您将享受到家人般的关怀与爱护。
“您快乐、我幸福”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以人为本,求实奉献”是我们的办院宗旨;
“一切从老人的利益出发,一切以老人的要求为着眼点,构建和谐大家庭”是我们的工作方针。
收费项目
床位费: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西房) 85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全自理(一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全自理(一级) 单人间 30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西房) 85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半自理(二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半自理(二级) 单人间 30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西房) 85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单人间 30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西房) 85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不能自理(四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不能自理(四级) 单人间 30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西房) 85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单人间 3000
伙食费:380
护理费:
半自理(二级)29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490
不能自理(四级)69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890
入院生活及医疗保障金:2000元
一次性费用:600
取暖空调费:600元 150元/月*4个月,单人间300元/月*4个月夏季空调费:200元 50元/月*4个月,单人间100元/*4个月
临终善后服务:500元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西房) 85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全自理(一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全自理(一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全自理(一级) 单人间 30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西房) 85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半自理(二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半自理(二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半自理(二级) 单人间 30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西房) 85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 单人间 30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西房) 85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不能自理(四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不能自理(四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不能自理(四级) 单人间 30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北楼东房) 8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西房) 85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南楼一层所有房间,二层的208.210.212,三层的308.310.312) 12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北楼西房 南楼二层北房三层北房) 13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三人间(南楼二层202.204.206 三层302.304.306) 138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多人间(五层医疗层) 90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 单人间 3000
伙食费:380
护理费:
半自理(二级)290
一般不能自理(三级)490
不能自理(四级)690
完全不能自理(五级)890
入院生活及医疗保障金:2000元
一次性费用:600
取暖空调费:600元 150元/月*4个月,单人间300元/月*4个月夏季空调费:200元 50元/月*4个月,单人间100元/*4个月
临终善后服务:500元
配套设施
民族养老院由两栋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三千五百多平方米。北楼四层,南楼三层,南北两院既独立相隔又互成一体。院内环境怡人,四季常青,春天花草缤纷。 院内还配有棋牌室、阅览室、活动厅等娱乐文化设施。
共有床位520张,居室分为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老人需求。居室内设计符合老年人生活及生理特点,优雅、舒适。室内卫生间、空调、热水器、电视机等配套设施齐全。
共有床位520张,居室分为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老人需求。居室内设计符合老年人生活及生理特点,优雅、舒适。室内卫生间、空调、热水器、电视机等配套设施齐全。
入住须知
1. 入住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近期体检证明(一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要求有监护人,也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根据入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选择入住房间及护理等级。
3. 入住人员须签订北京市民政局统一养老规范合同。
4. 入住人员应自带被褥、枕头等床上用品;季节性穿住的衣服、鞋袜;洗漱生活用品等。
5. 入住人员及监护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应及时与院联系,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自行承担。
6. 入住老人自入住起15日内为试住期,在此期间入住方或院方违反《养老服务合同》中的条款、或老人不适应集体环境等情况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养老服务合同》的,养老院可按照入住人员离院前发生的相关实际费用收取住院费。
入住前体检项目
1、胸透
2、血生化,肝功,澳抗
3、骨密度 或骨盆正位片
4、精神障碍性疾病 (必要时提供)
入住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自愿且家属同意的老人即可入住本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3.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2. 根据入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选择入住房间及护理等级。
3. 入住人员须签订北京市民政局统一养老规范合同。
4. 入住人员应自带被褥、枕头等床上用品;季节性穿住的衣服、鞋袜;洗漱生活用品等。
5. 入住人员及监护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应及时与院联系,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自行承担。
6. 入住老人自入住起15日内为试住期,在此期间入住方或院方违反《养老服务合同》中的条款、或老人不适应集体环境等情况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养老服务合同》的,养老院可按照入住人员离院前发生的相关实际费用收取住院费。
入住前体检项目
1、胸透
2、血生化,肝功,澳抗
3、骨密度 或骨盆正位片
4、精神障碍性疾病 (必要时提供)
入住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自愿且家属同意的老人即可入住本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3.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