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城乡社会福利院,是经重庆市民政局同意,报国家民政部备案,云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民政厅援助,由云阳县民政局直接兴建和管理的一所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云阳县城乡社会福利院,是1997年重庆直辖后,重庆市民政局于当年底,根据国家民政部召开的积极支援三峡库区建设的会议精神,要求各区、市、县民政局利用三峡移民迁建契机,积极发展民政事业,争取的建设项目。

经过重庆市民政局考察论证,确定我县修建1所社会福利机构,定名为“云阳县城乡社会福利院”,以解决我县部分优抚救济对象和社会孤 老残幼及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

1998年11月,经云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兴建,选址在云阳县双江镇寨坝村11组,(就是现在的云阳县新县城民德路傍,紧邻明德水库和寨坝休闲广场)。

计划远期占地面积35亩,近期占地面积15亩,分三期建设,建设后的房屋占地面积11.5亩,绿化休闲面积21亩,其它附属设施面积2.5亩,总投资预计1950余万元,床位600张,其中社会弃婴床位150张。

室内配置全按宾馆标准间设置。

该工程于1999年初开始办理各种手续,当年8月动工建设,第一期工程于2002年4月 完工,已建成砖混结构的休养楼和综合楼各1幢,建筑面积5300多平方米,内部设施设备较齐全,床位180张,完成投资760多万元(包括场坪、保坎和其它建设及设备费用),于2002年10月14日(九九重阳节)对外开始提供服务。

第二期建设也于2003年11月启动,已建颐养楼一幢,建设面积3650平方米,床位150张,投资610万元,于2005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期工程已于2005年10动工,建老年公寓及食堂一幢,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床位150张,其中社会弃婴床位100张,总投资560万元。

为了加快云阳县城乡社会福利院建设,加强管理,协调问题,建设之初,县府还专门成立了“云阳县城乡社会福利院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公室主任和民政局长任副组长,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建设任务由县民政局负责。

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县属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才使工程进展十分顺利。

机构图册

重庆市云阳县城乡社会福利院 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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