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于2010年10月动工兴建,2011年5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占地面积25亩,主体工程6层(带电梯),建筑面积3918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设计床位162张,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是一座集养老、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
入住须知
1、入中心时被托养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材料:包括血常规、空腹血糖、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心电图及胸正侧位片;
(2)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包括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乙方应一次性交纳押金1000元,由甲方统一收取。押金主要用于处理被托养人员在中心内发生意外情况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要及时补交每次处理突发事件的费用。若被托养人员未出现突发意外情况,托养合同终止后押金一律退还乙方。
3、被托养人应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排,要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要服从领导安排,尊重护理人员,不得吵吵闹闹影响安定团结,要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不允许有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要自觉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等院规院约。
(1)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材料:包括血常规、空腹血糖、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心电图及胸正侧位片;
(2)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包括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乙方应一次性交纳押金1000元,由甲方统一收取。押金主要用于处理被托养人员在中心内发生意外情况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要及时补交每次处理突发事件的费用。若被托养人员未出现突发意外情况,托养合同终止后押金一律退还乙方。
3、被托养人应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排,要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要服从领导安排,尊重护理人员,不得吵吵闹闹影响安定团结,要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不允许有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要自觉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等院规院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