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民政局老年公寓位于商城县黄柏山路中段西侧,环境幽静、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公寓占地面积32亩,始建于2006年6月于2010年5月正式启用,是民政局所属,河南福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社会服务性养老机构。
公寓拥有居住楼两栋,综合服务楼一栋,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拥有床位150多张,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入住要求,新建养护楼两栋,新建养护楼占地面1836平方米,建筑面积7261平方米,拥有床位240多张,拥有豪华单人间、双人间和专护多人间。南北朝向,每间房设有独立卫生间,配置无障碍扶手、紧急呼叫系统等。房间内配有电视机、空调、多功能医用床、衣橱柜、床头柜等。
为了丰富住养老人的业余生活,本院同时配置有公共娱乐场所,有户外休养庭院,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康复室,完全可以满足住养老人的需求。
养护楼主体4层,一层设置有棋牌室、洗衣房、接待室、护士站、医疗室等功能用房,二、三层为老人居室、保健室和护理员值班室,四层为特护老人居室和护理员值班室,此项目作为我县第一个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将进一步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县养老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入住须知
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委托人,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事情的处理。
2、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知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合过集体生活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
3、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委托人应积极协助公寓做好老人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4、老人外出需请假,回来时及时消假,并注意安全,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责任自负。
5、老人如发生突发事情,委托人在接到公寓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委托人来到前,公寓采取紧急措施,费用有委托人自已负责。
6、维护社会公德、文明休养,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赔偿。
7、老人生活用品、个人家具、家电未经允许不得搬入房内。
8、节约用水用电,公寓规定每个房间的基本电费超出部分有老人自己负责。
9、来客探望,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10、入住老人自备生活用品,衣物等个人用品,不得携带贵重物品、现金存折,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