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金色晚年公寓是经民政部门核准的民办养老机构,是集养老、康复、健身、文体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场所。
金色晚年公寓位于风景秀丽的龙潭山附近,占地面积3000对平方米,环境优雅、室内宽敞明亮。
内设高档夫妻间、双人间、单人间、多人间,拥有150多张床位。
我院同时接纳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
每个房间均设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间、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公寓备有可用电梯、中央空调、采用地热式取暖。公寓还设有阅览室、娱乐室、健身室、医疗保健室及室内外健身器材。食堂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的一日三餐,并可根据需要制作特餐、家宴、寿宴等。
我们将为老人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并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的饮食和作息时间。
金色晚年公寓以“代儿女尽孝、为社会分忧、送一份关怀、献一份爱心”为宗旨,用周到的服务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让老年朋友体验家的温暖,让老年朋友和我们一起享受养身的快乐。
吉林金色晚年公寓是老年真正的乐园。欢迎老年朋友来我院参观入住。
服务内容
我院同时接纳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
每个房间均设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间、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公寓备有可用电梯、中央空调、采用地热式取暖。
公寓还设有阅览室、娱乐室、健身室、医疗保健室及室内外健身器材。
食堂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的一日三餐,并可根据需要制作特餐、家宴、寿宴等。
我们将为老人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并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的饮食和作息时间。
每个房间均设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间、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公寓备有可用电梯、中央空调、采用地热式取暖。
公寓还设有阅览室、娱乐室、健身室、医疗保健室及室内外健身器材。
食堂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的一日三餐,并可根据需要制作特餐、家宴、寿宴等。
我们将为老人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并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的饮食和作息时间。
配套设施
金色晚年公寓位于风景秀丽的龙潭山附近,占地面积3000对平方米,环境优雅、室内宽敞明亮。内设高档夫妻间、双人间、单人间、多人间,拥有150多张床位。我院同时接纳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
入住须知
一、 外出入住老人外出,委托人须在入住合同上写明,同意外出,公寓给老人办理出入证,未办证的老人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有人随行,需请假经公寓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必须按时返回。老人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二、 会客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9:00点至21:00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 财物保管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 护理级别调整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中心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委任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委托人接到通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埋服务。
五、 就医老人在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随时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疗,须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医保或新合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老人患病,需要转院治疗的,公寓及时通知委托人,重危老人,公寓及时送医院就诊。老人、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公寓护理人员在医院陪护,每天支相应陪床护理费。
六、安全防护公寓内有求助救护系统,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况均可在居室按铃求助。楼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老人不得在室内抽烟、玩火,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到垃圾;不准酗酒闹事、打骂他人和工作人员;不准将电炉子、灶具带入公寓,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公寓就餐根据不同季节及老人身体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1、早餐:提供牛奶或豆浆、稀饭、面糊、鸡蛋、馍、面包、小菜;午餐:提供三菜一汤、米饭、面条、馄饨、饺子、包子等;晚餐:提供稀饭、馒头、炒菜等。 2、周定食谱,可供老人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它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的,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3、统一送饭菜到房间。外来人员不允许在老人房间就餐。
八、 退出公寓 1、老人需要退出公寓,委托人应向公寓提出申请。 2、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
二、 会客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9:00点至21:00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 财物保管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 护理级别调整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中心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委任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委托人接到通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埋服务。
五、 就医老人在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随时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疗,须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医保或新合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老人患病,需要转院治疗的,公寓及时通知委托人,重危老人,公寓及时送医院就诊。老人、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公寓护理人员在医院陪护,每天支相应陪床护理费。
六、安全防护公寓内有求助救护系统,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况均可在居室按铃求助。楼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老人不得在室内抽烟、玩火,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到垃圾;不准酗酒闹事、打骂他人和工作人员;不准将电炉子、灶具带入公寓,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公寓就餐根据不同季节及老人身体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1、早餐:提供牛奶或豆浆、稀饭、面糊、鸡蛋、馍、面包、小菜;午餐:提供三菜一汤、米饭、面条、馄饨、饺子、包子等;晚餐:提供稀饭、馒头、炒菜等。 2、周定食谱,可供老人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它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的,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3、统一送饭菜到房间。外来人员不允许在老人房间就餐。
八、 退出公寓 1、老人需要退出公寓,委托人应向公寓提出申请。 2、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