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系市民政局下属公益型事业单位,是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的社会福利事业重点项目,连续两年被市政府列为重大民生工程,主要任务是为“三无”人员、孤残儿童及社会化养老提供公益性服务,是一所集养护、康复、医疗、教育、学习、娱乐、休闲、技能培训等于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新海新区青峰路,占地46.6亩,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8亿元,由7栋单体楼组成,设计床位1000张, 2014年3月19日投入使用。中心挂牌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福乐老年公寓、护理培训中心、“阳光”儿童福利服务指导站,内设办公室、总务科、医护科、康教科、儿童部和老年部六个业务科室。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床位300张,由2栋单体楼组成,分为儿童生活区、康复训练区和寄养家庭区,设有起居室、配餐室、特殊教育室、康复训练室、感统训练室、心理沙盘室、蒙氏教育训练室、心灵花园等。养老福利机构设有床位700张,由4栋单体楼组成,主要收养城市“三无”人员以及面向社会开展示范性养老服务。
中心按照国家一级福利机构标准要求,设有多功能娱乐厅、健身房、阅览窒、棋牌室、监控室等设施,室外配置了品种多样的健身康复器械;生活卫生设施齐全,房内配有闭路电视、电话、呼叫系统、空调等设施。在服务上按老人不同年龄、身体状况实行分区护理,护理员24小时进行生活与康复服务;中心内有卫生所,设置了门诊、检验、治疗、抢救、观察、康复室等,为入院老人和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和指导康复训练。
福利中心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为老人儿童排忧解难的社会责任感,把孝心献给老人,把爱心献给孩子,使老人儿童真正感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和人间亲情。中心先后获得全国“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涉外送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省级“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省级“巾帼示范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省“职工之家”、省“涉外送养先进单位”,并多次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和“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运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2011年先后被民政部批准为全国养老示范基地、全国脑瘫康复训练基地和特殊教育示范基地。福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不辜负期望和重托,坚持“甘当老人孝儿女,愿做孤儿慈父母”服务宗旨,积极进取,不断开拓,充分发挥好在全市养老、育孤的示范作用,为推进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服务内容
中心按照国家一级福利机构标准要求,设有多功能娱乐厅、健身房、阅览窒、棋牌室、监控室等设施,室外配置了品种多样的健身康复器械;生活卫生设施齐全,房内配有闭路电视、电话、呼叫系统、空调等设施。在服务上按老人不同年龄、身体状况实行分区护理,护理员24小时进行生活与康复服务;中心内有卫生所,设置了门诊、检验、治疗、抢救、观察、康复室等,为入院老人和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和指导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