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沐春园护理院(简称“沐春园”) 是江宁区政府“十二五”时期重大民生工程,坐落于江宁高新园内,紧邻方山风景区和江宁大学城。总用地面积为53920平方米,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684张。
总体布局由7幢单体建筑组成,分为颐养照料、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服务等区域。由江宁区政府投资建设的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和残疾人托养为一体的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为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沐春园护理院由江苏省老年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和南京安汇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医院的医疗康复护理优势,为自理、半自理和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住养和医疗护理服务。
收费项目
提示:价格仅供参考,实际收费以老人到机构评估后为准!
一、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包括床位费、综合服务费、护理费和伙食费。
(一)床位费:
1、基准床位费:80元/床日。包括水费、电费、网络信息服务、有线电视、空调、热水供应等费用。
2、床位费优惠办法:江宁区户籍老人基准床位费优惠20%;包房基准床位费(2张床)优惠10%。
(二)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8元/床日。包括室内外各种健身设施使用、娱乐活动、房间保洁、床上物品定期洗涤、健康讲座、健康评估及健康管理等。
(三)护理费:生活自理老人不收费,介助和介护老人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收费15-60元/床日。
(四)伙食费:分包餐、点餐、治疗饮食套餐等不同形式。套餐18元/天(540元/月);点餐和治疗饮食套餐根据实际价格结算。
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包括床位费、诊疗费、护理费、生活照护费,以及治疗费、药费等。
(一)床位费:五人间30元/床日;两人间55元/床日。
(二)诊疗费:1元/床日。
(三)护理费:5.6元/床日。
(四)生活照护费:依据老人健康状况的评估结果,收费60-150元/床日。
(五)治疗费、药费等依据实际治疗、用药情况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