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年公寓坐落在江苏省南京市的西南部,西邻长江,风景优美,交通便利,是江苏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政府投资,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由江苏民康老年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营运工作。
公寓的发展定位是“三基地一中心”:全省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示范基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基地、社会化养老标准研究制定基地和全省老年心理研究咨询中心。公寓占地面积近100亩,绿化率53%,总投资约4亿元(不含土地费用),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总床位870张,由12栋单体建筑组成,分为颐养照料区、餐饮娱乐区、医疗康复区和综合保障区四个区域。
1、颐养照料区,建筑面积31000多平方米,床位678张,分大、中、小三种户型,分别由三幢低层、两幢多层和四幢小高层建筑组成。
2、餐饮娱乐区,建筑面积5200多平方米,地下一层是厨房,一楼是就餐大厅,二楼是康复活动和娱乐中心。
3、医疗康复区,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综合门诊部,二层是康复和体检中心,3-6层为病房,医疗康复床位192张。
4、综合保障区,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其中1-2层是配套服务区,3-5层办公培训区。
江苏省老年医院分院由江苏民康老年服务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与江苏省老年医院合作开设,分院坐落在环境优雅、服务设施一流的江苏省老年公寓内。分院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拥有床位198张,其中门诊共2层,住院楼共4层。老年康复病区目前共有医务人员19人,包括医疗人员7人、护理人员9人、康复治疗人员3人;其中硕士5人、高级职称3人。
本病区拥有完备的康复专业以及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临床专业的骨干精英医师队伍,能够为广大老年患者提供全方位的临床和康复医疗服务。拥有运动平板、上下肢功率车、平衡训练仪、上下肢CPM等运动训练设备,电动牵引床、电疗、磁疗、光疗、热疗等物理因子治疗仪,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传统康复手段,能够通过先进的现代康复治疗技术和中医药特色疗法,全面提高患者的身体机能,使患者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身体器官、机能均发生不同程度的退变,体能障碍或功能缺损明显增加,行为能力逐渐降低。
老年康复病区采用中西医结合的康复治疗方式,能够预防、延缓、缩小甚至暂时逆转生理性衰退;并通过推行有计划的健化训练程序,减轻或防止因脑卒中、骨折等损伤所造成的心身功能障碍进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一、呼叫服务:24小时值班服务,各房间均设呼叫系统,有需求或遇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可随时到房间为您服务。

二、健身服务:公寓设有健身房、网球场、篮球场、游泳馆等体育设施老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或遵医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身体锻炼。

三、文化服务:公寓设有阅览室、多功能厅,在工作日内定时对入住老人开放,由专职人员指导并适当组织各类文化活动。

四、医疗服务:由本公寓医护人员或聘请的专家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医疗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制定康复计划。

五、生活服务:为老人送开水、备餐、分餐(生病时可送入室)整理室内外卫生、定期理发、剃须、剪指甲、为老人整理床褥、清洗外衣、翻晒被褥、每周清洗床单一次。

六、亲情服务:倡导精神赡养,经常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等,视老人为亲人、尽最大努力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

收费项目

提示:价格仅供参考,实际收费以老人到机构评估后为准!

江苏省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文件《省物价局关于省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费[2017]174号),江苏省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一、床位费:包括水费、电费、网络、卫星电视、房间保洁、床上物品定期洗涤、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供应等。

1、住养型床位费

大户型:260元/床/日

中户型:160元/床/日

小户型:150元/间/日(包房)、100元/床/日

2、护理型床位费

大单间:140元/床/日

小单间:120元/床/日

双人间:100元/床/日

客厅加床:80元/床/日

二、护理费:失能轻重程度根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进行评估。

介助老人:30元/日

介护老人:轻度失能 50元/日

中度失能 80元/日

重度失能 100元/日

专人护理:由内部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的150-200元/日;

外部护工护理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单项护理:为老人提供洗澡、接送院内理疗等单项个性化需求服务的10-50元/次;陪同外出按2小时以内50元/次,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每半小时15元。

三、其他项目收费:

综合服务费:8元/床日

住养床位家属陪住:20元/床日

伙食费:按实际消费结算

代办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入住须知

1、省级机关、院校、科研部门、部省属企业的离退休老同志优先考虑。80岁以上老人;院士、烈士家属、劳模等有特殊贡献者;孤寡及空巢老人等生活基本自理者优先入住。

2、正式登记时拟定户型,如同属优先范围,同时选中某一户型,按照上述次序确定。

3、登记选房后一周内通知缴费(首次缴费1-3个月),接到通知后2日内须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试运行时间3个月,其床位费优惠10%。

5、试运行期间基准床位费标准如下:大户型(低层):260元/床日;中户型(多层):160元/床日;小户型(小高层):100元/床日;

6、由于各户型的楼层、面积、朝向等不同,收费略有差异,具体标准如下:(1)小户型(小高层)楼层价:1、11层为基准价;2、3、4层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床日增加4元;5、6、7层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床日增加3元;8、、各户型原则上9、10层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床日增加2元。小户型(小高层)朝向及面积差收费:东、西两侧房间在上述基础上每床日增加2元。(2)中户型(多层)楼层价:1、6层为基准价:2、5层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床日增加2元;3、4层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床日增加3元。中户型(多层)朝向及面积差收费:东、西两侧房间在上述基础上每床日增加2元。

7、不允许加床。大户型和中户型特殊情况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床位费按半收取。

8、各户型原则上不实行包房,特殊情况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按两张床位收取床位费(综合服务费、护理费等仍按一人标准收费)。

9、小户型(小高层)选房从C栋开始,C栋床位住满后开始D栋选房。

10、因试运行住养床位有限,为避免不必要空床,单人入住者选房从各楼栋1-6层开始,1-6层床位住满后开始7-11层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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