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06年,其前身系清末状元、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所创办的全国第一所私立育婴堂。随后,张謇先生又相继在城南建立了养老院、残废院。
1938年,位于唐闸鱼池港的育婴堂遭日寇焚毁,于1940年将育婴堂迁至城南养老院(现为南通医学院部分校区)。
1952年由政府接管改为公办,几经合并后于1963年更名为南通市社会福利院,2011年增挂南通市儿童福利院、南通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牌子,为政府全额拨款的纯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开放以后,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社会福利院的发展,199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文峰街道五一村异地新建儿童福利院,2004年6月,总投资1400多万元的儿童院投入使用。
1952年以来,福利院已先后收养“三无”老人、孤残儿童16000余名,为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福利院大力弘扬“心系老幼、积慈献爱”单位精神,积极创建“侍老人如父母、育儿童如己幼”的服务品牌,先后被评为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省级涉外收养工作先进单位、民政系统先进单位。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已成为集收养、功能训练、康复治疗于一体的全市最大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
一、专业的评估:中心引进香港协康会PEP第三套的评估系统,为孩子提供专业的功能评估,并出具专业的评估报告和教育训练计划。
二、家长陪读班: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其中包括每天50分钟一对一个别训练、六节至八节小组课每课25分钟。由家长带孩子全程参与训练。
三、日托班: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其中包括每天50分钟一对一个别训练、六节至八节小组课每课25分钟。上课期间不需要家长陪同。
四、个别训练:每课5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五、口肌训练:每课3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六、语言训练:每课3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七、感觉统合训练:每课5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八、周六团体游戏课:每周六上午9:00—11:00。形式为六人小团体,有专业老师带领家长和孩子开展。主要目标为引导孩子掌握与人沟通、交流、合作、互动等方面的能力。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服务承诺
一、实行行风建设责任制及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处理,及时反馈。
二、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带胸牌,举止端庄,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做到优质服务。
三、文明卫生意识强,公共场所保持较高标准整齐、洁净。
四、膳食合理搭配,科学营养,吃饱穿暖,落实好物质生活“三个一”:即每天一个鸡蛋、一袋牛奶、一个点心。
五、定期听取院民意见,改进工作,温馨服务,不打骂或虐待老人儿童。孤残儿童二十四小时照料,院民患病及时诊断,跟踪治疗,治病到床。全面实施儿童抚育“三不准”。即:不让脑瘫儿童长期卧床,不让儿童在卧床状态下吃饭,不对儿童实施捆绑。
六、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人儿童特点、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七、严格遵守规定,规范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接收与使用情况。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八、坚持院务公开,定期公开生活费的接收和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取寄养老人及家属的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
九、寄养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
十、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不按照承诺开展接待服务,或态度恶劣被投诉经查实的,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或纪律责任。
一、专业的评估:中心引进香港协康会PEP第三套的评估系统,为孩子提供专业的功能评估,并出具专业的评估报告和教育训练计划。
二、家长陪读班: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其中包括每天50分钟一对一个别训练、六节至八节小组课每课25分钟。由家长带孩子全程参与训练。
三、日托班: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其中包括每天50分钟一对一个别训练、六节至八节小组课每课25分钟。上课期间不需要家长陪同。
四、个别训练:每课5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五、口肌训练:每课3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六、语言训练:每课3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七、感觉统合训练:每课50分钟,形式为一对一
八、周六团体游戏课:每周六上午9:00—11:00。形式为六人小团体,有专业老师带领家长和孩子开展。主要目标为引导孩子掌握与人沟通、交流、合作、互动等方面的能力。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服务承诺
一、实行行风建设责任制及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处理,及时反馈。
二、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带胸牌,举止端庄,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做到优质服务。
三、文明卫生意识强,公共场所保持较高标准整齐、洁净。
四、膳食合理搭配,科学营养,吃饱穿暖,落实好物质生活“三个一”:即每天一个鸡蛋、一袋牛奶、一个点心。
五、定期听取院民意见,改进工作,温馨服务,不打骂或虐待老人儿童。孤残儿童二十四小时照料,院民患病及时诊断,跟踪治疗,治病到床。全面实施儿童抚育“三不准”。即:不让脑瘫儿童长期卧床,不让儿童在卧床状态下吃饭,不对儿童实施捆绑。
六、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人儿童特点、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七、严格遵守规定,规范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接收与使用情况。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八、坚持院务公开,定期公开生活费的接收和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取寄养老人及家属的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
九、寄养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
十、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不按照承诺开展接待服务,或态度恶劣被投诉经查实的,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或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