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社会福利院是常熟市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机构,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常熟市社会福利院的旧址位于虞山北麓的言子墓景区,出于发展的需要,2001年底迁至桃源涧景区,新址面虞山而居,以桃源涧为邻,听松涛曲,闻百花香,仿佛置身世外桃源,是集休养、护理、康复、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机构。
常熟市社会福利院与常熟市老年公寓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除收治城区“三无”老人和照顾孤残青年外,还收养自费寄养老人。院内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内设640张床位,分收养、自理、介护、介助4大护理区,内设活动室、餐厅、康复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凸显人性化、科学化、合理化的特点。
老人房内空调、彩电、床头呼叫系统等设施配备齐全。院内设有诊所方便老人及时就诊,作为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点,为入住老人提供了更专业便利的医疗服务。
常熟市社会福利院作为公益劳动基地、义工服务基地、敬老孝亲教育基地,带动了一大批志愿者加入到爱老助老服务中,成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明亮窗口。多年来,以“替天下儿女分忧,为老年朋友造福”为服务宗旨,开拓思路,攻坚克难,不仅赢得了老人及家属的好评,也获得了多项殊荣。
2003年成为常熟市首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养老机构、2007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养老机构、也曾被评为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弘扬“三牛精神”先进集体、苏州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已成为常熟市养老服务行业的标杆,为常熟市的社会稳定及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服务内容
特级护理(介护老人)
负责老人的晨、晚间生活照料;帮助料理二便,定时洗头、洗澡、擦浴、换洗衣被、晾晒被褥、擦凉席、整理橱柜和床铺、修剪指(趾)甲、理发刮胡,必要时帮助翻身、拍背,确保护理对象卧位舒适、温饱适中、床铺整洁、着装得体;视天气、身体情况定时帮助康复活动、外气浴;医务人员每天查房,按时喂药,加强观察,必要时随叫随到,并可帮助联系专家会诊、转诊事宜;帮助打扫室内外卫生。
一级护理(介助老人)
负责照料老人起床、穿衣、梳洗;定时供应开水;帮助老人洗脚、擦身、洗澡、换洗衣被、擦凉席、晒被褥、整理橱柜和床铺、修剪指(趾)甲、理发刮胡、洗头;及时清理便器并定期进行消毒;安排老人用餐;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被服;视身体情况组织开展活动或康复锻炼;帮助打扫室内外卫生;医务人员每天查房,按时发药,必要时随叫随到,并可帮助联系专家会诊、转诊事宜。
三级护理(自理老人)
负责督促老人搞好个人卫生、定时更衣、整理橱柜和床铺;协助老人更换床上用品并帮助清洗;定时供应开水;根据天气变化提醒老人增减被服;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卫生所随时接受老人就诊、配药、医疗咨询,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帮助打扫室内外卫生。
负责老人的晨、晚间生活照料;帮助料理二便,定时洗头、洗澡、擦浴、换洗衣被、晾晒被褥、擦凉席、整理橱柜和床铺、修剪指(趾)甲、理发刮胡,必要时帮助翻身、拍背,确保护理对象卧位舒适、温饱适中、床铺整洁、着装得体;视天气、身体情况定时帮助康复活动、外气浴;医务人员每天查房,按时喂药,加强观察,必要时随叫随到,并可帮助联系专家会诊、转诊事宜;帮助打扫室内外卫生。
一级护理(介助老人)
负责照料老人起床、穿衣、梳洗;定时供应开水;帮助老人洗脚、擦身、洗澡、换洗衣被、擦凉席、晒被褥、整理橱柜和床铺、修剪指(趾)甲、理发刮胡、洗头;及时清理便器并定期进行消毒;安排老人用餐;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被服;视身体情况组织开展活动或康复锻炼;帮助打扫室内外卫生;医务人员每天查房,按时发药,必要时随叫随到,并可帮助联系专家会诊、转诊事宜。
三级护理(自理老人)
负责督促老人搞好个人卫生、定时更衣、整理橱柜和床铺;协助老人更换床上用品并帮助清洗;定时供应开水;根据天气变化提醒老人增减被服;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卫生所随时接受老人就诊、配药、医疗咨询,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帮助打扫室内外卫生。
收费项目
护理等级 自理 介助 介护
类别 / 二类 一类 二类 一类
伙食费 自购菜票 420元/月
食堂用餐
护理费 210 550 700 1100 1300
床位费 二人房 单人房 二人房 三人房 二人房 三人房 五(六)人房
本市户口 600 900-1000 600-700 600 700 650 600
非本市户口 床位费增加200元/月
备注 1、本市户口离休干部护理费按标准每月打八折;
2、本市户口1954年12月31日前参军的老复员军人护理费按照标准每月打九折;
3、本市户口的“二无”老人床位费按照标准每月优惠50元,包房者不享受此优惠;
4、伙食费随物价变化作相应调整。
类别 / 二类 一类 二类 一类
伙食费 自购菜票 420元/月
食堂用餐
护理费 210 550 700 1100 1300
床位费 二人房 单人房 二人房 三人房 二人房 三人房 五(六)人房
本市户口 600 900-1000 600-700 600 700 650 600
非本市户口 床位费增加200元/月
备注 1、本市户口离休干部护理费按标准每月打八折;
2、本市户口1954年12月31日前参军的老复员军人护理费按照标准每月打九折;
3、本市户口的“二无”老人床位费按照标准每月优惠50元,包房者不享受此优惠;
4、伙食费随物价变化作相应调整。
入住须知
1、服务对象入住前需到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肝肾功能、心电图、B超(肝胆)、胸片(正片)。
2、服务对象办理入院手续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及全套体检报告单,并交纳预收款1000元,离院时待一切费用结清后预收款全额退还。
3、服务对象入住后在签订寄养协议时,需缴纳公寓统一代办物品费800元/人,代办物品包括:被套、床单各2条、枕套1对、枕芯1个、毛巾被1条、草席1条、枕席1个、脚盆1只、热水瓶1只、餐具1套。
4、公寓免费提供使用的床上用品:羊毛毯1条、垫被1条、踏花被(厚、薄)各1条、羊毛床垫1个,离院时院方全数收回,因个人原因遗失需照价赔偿。
5、联系电话:52887850 52891729
服务对象自带物品
1、服装:
①自备四季替换衣、裤、鞋、袜。
②服装内里需用油性记号笔写清服务对象姓名。
2、日用品:
①可携带脸盆1只、热水瓶1只,日常生活必需品(如毛巾、浴巾、茶具),不得带入大件物品(包括家具、电器等)。
②随身不要存放大量现金,现金自行保管,遗失与院方无关。
③金银首饰及其它贵重物品尽可能不带进院内,带入者应自行妥善保管,遗失院方概不负责。
④禁止使用电热毯。
2、服务对象办理入院手续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及全套体检报告单,并交纳预收款1000元,离院时待一切费用结清后预收款全额退还。
3、服务对象入住后在签订寄养协议时,需缴纳公寓统一代办物品费800元/人,代办物品包括:被套、床单各2条、枕套1对、枕芯1个、毛巾被1条、草席1条、枕席1个、脚盆1只、热水瓶1只、餐具1套。
4、公寓免费提供使用的床上用品:羊毛毯1条、垫被1条、踏花被(厚、薄)各1条、羊毛床垫1个,离院时院方全数收回,因个人原因遗失需照价赔偿。
5、联系电话:52887850 52891729
服务对象自带物品
1、服装:
①自备四季替换衣、裤、鞋、袜。
②服装内里需用油性记号笔写清服务对象姓名。
2、日用品:
①可携带脸盆1只、热水瓶1只,日常生活必需品(如毛巾、浴巾、茶具),不得带入大件物品(包括家具、电器等)。
②随身不要存放大量现金,现金自行保管,遗失与院方无关。
③金银首饰及其它贵重物品尽可能不带进院内,带入者应自行妥善保管,遗失院方概不负责。
④禁止使用电热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