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金阊区博爱乐龄院座落于苏州古城内,紧邻风景名胜寒山寺 ,是一座按照三星级宾馆标准兴建的老年公寓,有风景秀丽园林般的环境氛围,能感受家庭亲情般的舒适温暖,尽享“床前明月光”“夜半钟声到客房”的梦幻感觉。
乐龄院的服务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为社会各界老人提供颐养天年的理想场所,是政府指导下的一座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新型老年服务机构,膳食合理,医疗方便,交通便捷。
服务内容
护理服务
1、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督促老人早、晚按时起床、就寝、漱口、洗脸、洗手、洗脚、梳头等。
2、每天清扫整理房间,每周换洗一次被套、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督促协助老人夏季每周2次、其他季节每周1次洗澡。
4、每天早、晚按时送开水到居室,老人的餐具和便器使用后清洗并定时消毒。
5、老人患病或有特殊情况及时送饭到居室。
6、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卫生,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定时开窗透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8、急症时送老人外出就医。
9、督促老人自觉遵守公寓内的规章制度。
膳食服务
1、由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食堂,配备持有厨师证的专业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注意营养,合理配餐,采用自助餐的形式,方便老人各取所需(早餐:花色粥点,中晚餐:荤素、粗粮、汤类、点心、水果均衡搭配)。每周有食谱为特需老人或医嘱制作普食、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4、为有需要的老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5、每月召开一次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老人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并加以改进。
6、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7、鼓励老人集体用餐,满足老人不同需求,如需要单独加菜的,老人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由食堂加工,费用自理。
其它服务
A)免费服务
1、每月定期请医护人员来院为老人进行普查,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防衰老的咨询及保健服务。
2、视老人情况帮助老人外出购物、配药。
3、老人衣裤、鞋袜定期换洗(必要时随时换洗),餐具清洗消毒,每月定期为老人理发。
4、代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联系家属、亲友及单位。特殊情况陪老人去医院就诊。
5、为老人提供冰箱食物存放,微波炉热饭,热菜等服务。
6、定时提供所有娱乐设施和健身器材。
7、每周组织老人进行书法、绘画、棋类、文娱类的活动。
B)收费项目
1、使用治疗性的和理疗器材及器具。
2、使用其它特殊用品。
3、提供保健按摩和推拿。
4、生活特别护理。
服务设施
1、院内有供老人室外活动的500多平方米的绿化小区及接送老人的停车场所。
2、根据老人不同需求,院内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
3、居室内配有专为老年人定制的软背垫床、床头柜、床上用品、空调、彩电、衣柜、衣架、桌椅、床头安装有呼叫铃。
4、每个居室均有独立的卫生间、沐浴房、梳妆台、浴霸、换气扇等一应俱全。
5、建有老人活动室,有供其阅读、写字、绘画、娱乐的场所,并提供电脑、图书、报刊、电视机和棋牌等。
6、后勤设施食堂和洗衣房与老人居住区分离,确保老人们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7、专门人员负责室内外的卫生工作及老人衣被、餐具的清洗消毒。保证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居室内物品放置有序,墙面、地面、桌面、镜面、窗户洁净。
1、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督促老人早、晚按时起床、就寝、漱口、洗脸、洗手、洗脚、梳头等。
2、每天清扫整理房间,每周换洗一次被套、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督促协助老人夏季每周2次、其他季节每周1次洗澡。
4、每天早、晚按时送开水到居室,老人的餐具和便器使用后清洗并定时消毒。
5、老人患病或有特殊情况及时送饭到居室。
6、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卫生,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定时开窗透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8、急症时送老人外出就医。
9、督促老人自觉遵守公寓内的规章制度。
膳食服务
1、由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食堂,配备持有厨师证的专业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注意营养,合理配餐,采用自助餐的形式,方便老人各取所需(早餐:花色粥点,中晚餐:荤素、粗粮、汤类、点心、水果均衡搭配)。每周有食谱为特需老人或医嘱制作普食、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4、为有需要的老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5、每月召开一次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老人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并加以改进。
6、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7、鼓励老人集体用餐,满足老人不同需求,如需要单独加菜的,老人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由食堂加工,费用自理。
其它服务
A)免费服务
1、每月定期请医护人员来院为老人进行普查,为老人提供营养,健康,防衰老的咨询及保健服务。
2、视老人情况帮助老人外出购物、配药。
3、老人衣裤、鞋袜定期换洗(必要时随时换洗),餐具清洗消毒,每月定期为老人理发。
4、代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联系家属、亲友及单位。特殊情况陪老人去医院就诊。
5、为老人提供冰箱食物存放,微波炉热饭,热菜等服务。
6、定时提供所有娱乐设施和健身器材。
7、每周组织老人进行书法、绘画、棋类、文娱类的活动。
B)收费项目
1、使用治疗性的和理疗器材及器具。
2、使用其它特殊用品。
3、提供保健按摩和推拿。
4、生活特别护理。
服务设施
1、院内有供老人室外活动的500多平方米的绿化小区及接送老人的停车场所。
2、根据老人不同需求,院内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
3、居室内配有专为老年人定制的软背垫床、床头柜、床上用品、空调、彩电、衣柜、衣架、桌椅、床头安装有呼叫铃。
4、每个居室均有独立的卫生间、沐浴房、梳妆台、浴霸、换气扇等一应俱全。
5、建有老人活动室,有供其阅读、写字、绘画、娱乐的场所,并提供电脑、图书、报刊、电视机和棋牌等。
6、后勤设施食堂和洗衣房与老人居住区分离,确保老人们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7、专门人员负责室内外的卫生工作及老人衣被、餐具的清洗消毒。保证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居室内物品放置有序,墙面、地面、桌面、镜面、窗户洁净。
收费项目
楼层 朝向 人数/房 收费标准(每床/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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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北侧 1人 30元
3人 25元
南侧 2人 30元
3人 28元
二楼 北侧 1人 35元
3人 27元
南侧 2人 35元
3人 30元
三楼 北侧 1人 35元
3人 27元
南侧 2人 35元
3人 30元
(注:以上价格为苏州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收费)
优惠条件:自即日起,三人团体入住,执行优惠价,每人每月每床1100元,含伙食、普通护理、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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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北侧 1人 30元
3人 25元
南侧 2人 30元
3人 28元
二楼 北侧 1人 35元
3人 27元
南侧 2人 35元
3人 30元
三楼 北侧 1人 35元
3人 27元
南侧 2人 35元
3人 30元
(注:以上价格为苏州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收费)
优惠条件:自即日起,三人团体入住,执行优惠价,每人每月每床1100元,含伙食、普通护理、杂费。
入住须知
金阊博爱乐龄院面向社会开放,凡本市户籍、身体健康、意识清晰,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本人自愿,家属同意,符合入住条件。适应集体生活,按时支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同时还须做到:
1、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院内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认可后提出申请签约入住。
2、入住时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原件、有效联系电话,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照一张、病历等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
3、入住时送养方必须提供老人入住前30天内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否则不予入住。
4、入住时送养人必须交纳医疗保健等备用金2000元,以备应急之用(用后及时补充),出院时凭收据如数逢还。
5、入院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身体和精神情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等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6、老人突发重病、急病,院方及时通知家属并送医院抢救,家属须立即到场,视病情作出决定,否则所产生的后果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入住老人不得携带大量现金及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其他所带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丢失院方不负赔偿责任。
8、双休日及节假日办理有关手续后可接老人回家,春节期间,除孤寡老人外,家属应该按时接送老人回家共享天伦之乐。
9、凡老人家属登记的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院方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损失,责任由送养方负责。
10、老人若要离开公寓,经本人同意,家属或单位等委托方向公寓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公寓手续。离开公寓必须按规定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欠款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寓。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入住,已经入住的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患有严重皮肤病,患有精神疾病;
3、因健康原因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隐瞒病史的;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6、无视院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本院住养的。
1、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院内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认可后提出申请签约入住。
2、入住时携带送养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原件、有效联系电话,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照一张、病历等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
3、入住时送养方必须提供老人入住前30天内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否则不予入住。
4、入住时送养人必须交纳医疗保健等备用金2000元,以备应急之用(用后及时补充),出院时凭收据如数逢还。
5、入院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身体和精神情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等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6、老人突发重病、急病,院方及时通知家属并送医院抢救,家属须立即到场,视病情作出决定,否则所产生的后果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入住老人不得携带大量现金及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其他所带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丢失院方不负赔偿责任。
8、双休日及节假日办理有关手续后可接老人回家,春节期间,除孤寡老人外,家属应该按时接送老人回家共享天伦之乐。
9、凡老人家属登记的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院方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损失,责任由送养方负责。
10、老人若要离开公寓,经本人同意,家属或单位等委托方向公寓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公寓手续。离开公寓必须按规定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欠款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寓。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入住,已经入住的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患有严重皮肤病,患有精神疾病;
3、因健康原因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隐瞒病史的;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6、无视院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本院住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