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残疾人幸福集中托养中心(包头市幸福养老院),创办于2002年,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我院是一所经内蒙民政 厅批准成立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
集中托养包头市民政局的供养对象,低保户,特困人员和残疾人。现有床位136张,入住人员120人,员工21人,院内设有大型活动广场,餐厅,厨房。全年免费供应日用品,简单药品。全年供应水果。我院入住人员统一着装,全封闭管理。
收费合理,环境优雅。我们的服务得到了家属的认可,社会的满意。欢迎残疾朋友们入住我院,我院充满阳光,正能量。
服务内容
一、四级服务护理
1、督促老人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个人卫生。
2、整理清扫房间、送开水。
3、定期洗衣服、床单、被套。
4、生活完全自理。
二、三级服务护理
1、督促老人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养老院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个人卫生。
2、整理清扫房间、送开水。
3、定期洗衣服、床单、被套。
4、生活完全自理。
5、监督老人按时服药。
三、二级服务护理
1、包括四级、三级护理提供的服务项目。
2、督促老人洗漱、剪指甲、理发。
3、送水、送饭、到房间。
4、为老人倒洗脸、洗脚水、倒尿盆。
四、一级服务护理
1、包括二级护理提供的服务项目。
2、协助老人做早、晚间穿衣、叠被、铺床、脱衣及大小便护理。
3、为老人洗脸、洗脚、洗头。
4、生活自理有困难,但思维清楚能控制大小便、能自己进食、能起床行动的老人。
五、特级服务护理
1、包括一级护理提供的项目。
2、为老人喂饭、喂水、喂药。
3、为老人穿、脱衣服,处理大小便,床上擦浴。
4、不能进食者,大小便失禁者,生活不能自理者,具备三条中其中一条的老人,必须接受特级护理。
入住须知
1、提供老人近期体检表(指定医院)。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2份。
2、老人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2份。监护人现住地址,街道证明。
3、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和生活习惯。
4、入住人员必须为无传染疾病、精神障碍疾病。如被查出有上述疾病,通知家属立即接回,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摔伤、打人、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5、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6、入住交纳费用:
(l)被褥、洗漱用品费共计270元。
(2)根据老人要求确定入住房间、护理标准并交纳1个月费用。
(3)入住押金500元(紧急救治费)。
7、个人携带用品:卫生纸,剃须刀等。
8、入院时按照核定的标准交纳当月(季度)(年度)的生活服务费(每月的1—5日)。
9、入住者家属应确定一人经常与本院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院者的生活和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