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立于1953年,是隶属于成都市民政局的全民所有制福利事业单位,是四川省首家对外开放的福利事业机构,四川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四川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基层窗口先进单位,2011年被民政部列为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主要面向社会开展“三无”老人收养、单位和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有偿代养、老人自愿有偿代养及康复治疗、文化娱乐等相关社会服务。
2008年5月31日,我院从成华区杨柳店南路1号搬迁到现址。 我院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业务社工科、医疗康复科、疗养科、特护科、福利科等9个科室,全面负责老人在院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工作。
我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24874.9平方米,拥有一幢12层电梯疗养楼以及办公楼、后勤楼两幢裙楼,为老人提供不同档次的床位576张,并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给予不同的等级护理和康复治疗。
医疗科配有B超、心电图、三大常规化验设备,康复中心配有多功能牵引床、脑血管治疗仪、平衡功能检查训练系统等康复理疗设施设备,还设有健身房、阅览室、音乐舞蹈室、桌球室、电脑室、门球场等配套设施,为老人们提供规范的全方位服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院一直在探求发展创新之路,达到了管理科学规范化、服务合理优质化、护理康复专业化,在同行业中起到了“窗口”和“示范”作用。
光华大道二段土龙路口,在市内百花 中心站可乘309路在光华大道二段站下走到对面路口,或乘319路在网络商学院站 下向前直走过路口即到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基础护理

一、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及相应的设施设备,指导服务对象管理使用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空调等室内设备;

二、保洁服务,保持环境卫生; 

三、营养膳食服务,送餐到楼层分餐室;

四、洗涤服务(衣物,床上用品,窗帘等);

五、督促服务对象保持个人卫生、注重仪容仪表、室内整洁; 

六、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制订康娱计划,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咨询、门诊就医及治疗服务;

七、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情绪疏导、心理咨询等;

八、组织开展各类娱乐活动;

九、协助服务对象对外联络服务;

十、突发情况通知家属或第三方。

 介助一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送餐到房间及清洗、消毒餐具; 三、协助服务对象管理使用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空调等室内设备; 四、提供药品管理、分装及定时发放; 五、提供自带食品的保管、加热服务; 六、医生每日定时巡诊; 七、提供床旁吸氧、注射及换药等医疗服务; 八、定期提供协议医疗机构专家门诊服务(专家会诊费用另计); 九、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十、帮助准备沐浴用水、用具; 十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护理员夜间查房一次。

介助二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进行情感沟通交流; 三、适时开(关)门窗,保持房间通风、采光、温度适宜; 四、每日整理床单位一次,晨晚间准备洗漱用水; 五、定期沐浴; 六、定期修剪指(趾)甲,联系美容美发、修甲、修足等服务(费用自理); 七、每周两次污物洗涤; 八、提供营养流食保障; 九、零用金管理、代购物品、代缴费服务; 十、每两个月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评估、建立康复档案; 十二、Ⅰ度压疮治疗、护理; 十三、护理员夜间查房二次。

介护一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专业人员介入,进行精神/心理慰藉; 三、每日盥洗、下午浴足,适时洗浴; 四、穿脱、整理衣物,适时如厕、清理便具等; 五、Ⅱ度压疮治疗、护理; 六、医师巡诊服务;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二种内插管护理服务; 七、造口治疗、护理; 八、每月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九、护理员夜间查房三次。 

介护二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三、专业社工师个案心理支持服务,有针对性的进行情绪疏导、心理辅导,建立康复意识和理念; 四、掌握服务对象特殊的饮食需求,提供食物细磨、煮沸等服务; 五、定时喂水、喂饭(鼻饲)、喂药,定期为服务对象洗头、擦浴; 六、毛巾、茶杯等定期清洗、消毒,污物随时清洗; 七、适时清洗会阴部及肛门;定时为服务对象翻身、变换体位,局部按摩、拍背服务,定时检查皮肤受压情况,Ⅲ度及以上压疮治疗、护理; 八、定时为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服务对象放置便盆或更换尿不湿; 九、每日口腔护理、睡前浴足; 十、每半月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十一、医师随时巡诊服务;专业人员上门指导、适时修订康复计划;二种以上内插管护理服务; 十二、夜间定时巡视,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介护二级以上 

基础护理


一、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及相应的设施设备,指导服务对象管理使用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空调等室内设备;

二、保洁服务,保持环境卫生; 

三、营养膳食服务,送餐到楼层分餐室;

四、洗涤服务(衣物,床上用品,窗帘等);

五、督促服务对象保持个人卫生、注重仪容仪表、室内整洁; 

六、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制订康娱计划,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咨询、门诊就医及治疗服务;

七、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情绪疏导、心理咨询等;

八、组织开展各类娱乐活动;

九、协助服务对象对外联络服务;

十、突发情况通知家属或第三方。

 介助一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送餐到房间及清洗、消毒餐具; 三、协助服务对象管理使用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空调等室内设备; 四、提供药品管理、分装及定时发放; 五、提供自带食品的保管、加热服务; 六、医生每日定时巡诊; 七、提供床旁吸氧、注射及换药等医疗服务; 八、定期提供协议医疗机构专家门诊服务(专家会诊费用另计); 九、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十、帮助准备沐浴用水、用具; 十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护理员夜间查房一次。

介助二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进行情感沟通交流; 三、适时开(关)门窗,保持房间通风、采光、温度适宜; 四、每日整理床单位一次,晨晚间准备洗漱用水; 五、定期沐浴; 六、定期修剪指(趾)甲,联系美容美发、修甲、修足等服务(费用自理); 七、每周两次污物洗涤; 八、提供营养流食保障; 九、零用金管理、代购物品、代缴费服务; 十、每两个月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评估、建立康复档案; 十二、Ⅰ度压疮治疗、护理; 十三、护理员夜间查房二次。

介护一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专业人员介入,进行精神/心理慰藉; 三、每日盥洗、下午浴足,适时洗浴; 四、穿脱、整理衣物,适时如厕、清理便具等; 五、Ⅱ度压疮治疗、护理; 六、医师巡诊服务;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二种内插管护理服务; 七、造口治疗、护理; 八、每月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九、护理员夜间查房三次。 

介护二级   

 一、完成上一级服务内容; 二、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三、专业社工师个案心理支持服务,有针对性的进行情绪疏导、心理辅导,建立康复意识和理念; 四、掌握服务对象特殊的饮食需求,提供食物细磨、煮沸等服务; 五、定时喂水、喂饭(鼻饲)、喂药,定期为服务对象洗头、擦浴; 六、毛巾、茶杯等定期清洗、消毒,污物随时清洗; 七、适时清洗会阴部及肛门;定时为服务对象翻身、变换体位,局部按摩、拍背服务,定时检查皮肤受压情况,Ⅲ度及以上压疮治疗、护理; 八、定时为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服务对象放置便盆或更换尿不湿; 九、每日口腔护理、睡前浴足; 十、每半月一次健康信息采集、评估等服务; 十一、医师随时巡诊服务;专业人员上门指导、适时修订康复计划;二种以上内插管护理服务; 十二、夜间定时巡视,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介护二级以上 

根据评估确定个案化服务方案

入住须知
我院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老人本人自愿入院,能适应集体生活,本人在成都市内有亲属或单位作为委托方,能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困难群体、对国家及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入院后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代养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出院。
1.患有传染性疾,或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或隐瞒上述病史的;

2.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3.无视院方规章制度的;

4.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不宜入院的物品

1.大型家具: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等;

2.无法放置在室内影响他人生活的各类电器、其他物品及宠物;

3.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老人权利

1.代养老人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按照协议约定护理标准享受相应的服务。

3.公费老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4.要求工作人员代为购买生活用品、药品等物品,并有权利索要收据、发票

老人义务

1.遵守院有关规章制度。

2.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3.提倡集体主义精神,言行举止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

4.老人离院应当主动向院方履行请、销假手续。

5.按时交费,保证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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