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祥和苑老年公寓坐落于济南东部新城区——郭店镇,是一所集休养、医疗、护理为一体的花园式公寓。这里地理位置优越,环境幽美,庭院休闲,交通便利,为老人的入住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济南祥和苑老年公寓东临郭西商业街,西临郭店镇政府,南靠省道102线,北接虞山大道。设有106张床位。占地面积近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公寓内设宾馆式床铺、独立卫生间、独立阳台、娱乐室、健身室、医务室、康复理疗室、食堂、洗浴室等一应俱全。
济南祥和苑老年公寓食堂从营养保健、老人饮食习惯等方面考虑,配餐合理,即适合老年人口味,又注重营养,每周为老人制定一次食谱,实行自助餐式服务。
济南祥和苑老年公寓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查体,每天组织老人进行适宜老人养生保健的多种活动,专业的医护人员将根据老人健康需要提供推拿按摩、康复理疗等多项服务。
济南祥和苑老年公寓宗旨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全体员工视每位老人为自己的父母,推行的是“亲情化服务”。“以人为本,让老人舒心,让家属放心”是我们的办老年公寓的指导思想。休闲、娱乐、健身、康复是我们的服务特色。
让每一位入住老人幸福安康、祥和快乐,让老人的家人放心、满意,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心愿。
济南祥和苑老年公寓热忱的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观指导。
欢迎各位老年朋友入住,这里是您欢乐的家园,是您养生休心的祥和之苑。
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
营养膳食、阳光沐浴、电视影像、琴棋书画、健身康复、球类运动、文艺演出、衣物洗涤、介护洗澡、理发美容、修剪指甲、背景音乐、集中供暖、商品出售、休闲庭院、紧急呼叫、定期消毒、定期查体、心理咨询、养生保健、医疗护理、推拿按摩。
服务对象
1、山东养老院根据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核实确定护理级别,分为自理、半护、全护(A、B)、特护(A、B)四个护理级别六个层次。
2、自理级别:老人属完全行为能力人,思维正常,活动自如。服务内容为负责整理室内卫生,负责洗衣服、送开水、送饭,负责清洗、消毒餐具。
3、半护级别:老人头脑清醒,身体活动稍有不便。服务内容在自理级别的基础上,另增加送倒洗脸水、洗脚水,负责刮胡须,剪指甲。
4、全护级别:老人思维基本正常行动有些不便,有时大小便失禁。服务内容在半护级别基础上,另增加穿衣、脱衣、洗脸、洗脚、洗头、擦身、倒便盆。
5、特护级别:老人不能行动,完全卧床,生活起居完全依赖他人照顾。服务内容在全护级别的基础上,另增加喂水、喂饭、翻身,负责处理床上大小便,擦洗全身等。
入住须知
入住条件
1、年龄:男性年满60岁以上,女性年满55岁以上,身体基本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生活能基本自理者均可优先申请入住。
2、入住老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入住公寓,担保人须有单位出具证明,并持有效证件。
3、公寓接到老人入住申请后,必须在一周内派专人到老人家中进行访问了解其实际情况,初步商定是否入住。
4、初步商定的入住老人,必须进行一次健康状况检查,以备入住后建立健康档案。
5、公寓工作人员根据本人申请和入住老人家庭情况,以及医院健康检查报告单,最后确定是否入住。
6、对确定入住老人首先填写入住登记表,并和入住老人亲属签订入住公寓协议书。
7、入住老人根据协议条款和收费标准,到公寓财务科交费。
8、入住老人一切手续完备后正式通知入住。
9、老人入住后,如发现有隐瞒病史,不适合在公寓居住的,应通知老人亲属领回。
10、入住老人需一次性交纳医疗备用金贰仟元(担保人在外地需交备用金肆仟元)。
11、闲杂物品不得带入公寓,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12、入住老人必须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13、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入住流程
1、老人及家属参观,提出入住申请(书面或口头)。
2、老人到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公寓根据老人体检表、身体健康状况及老人或家属的具体要求,确定护理等级和收费标准,填写【老人申请入住登记表】。
4、公寓与符合条件的老人或其亲属签订【济南祥和苑老
年公寓入住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5、老人及其家属按照规定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公寓为老
人安排住室。
6、公寓为老人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入住须知
1、年龄:男性年满60岁以上,女性年满55岁以上,身体基本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生活能基本自理者均可优先申请入住。
2、入住老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入住公寓,担保人须有单位出具证明,并持有效证件。
3、公寓接到老人入住申请后,必须在一周内派专人到老人家中进行访问了解其实际情况,初步商定是否入住。
4、初步商定的入住老人,必须进行一次健康状况检查,以备入住后建立健康档案。
5、公寓工作人员根据本人申请和入住老人家庭情况,以及医院健康检查报告单,最后确定是否入住。
6、对确定入住老人首先填写入住登记表,并和入住老人亲属签订入住公寓协议书。
7、入住老人根据协议条款和收费标准,到公寓财务科交费。
8、入住老人一切手续完备后正式通知入住。
9、老人入住后,如发现有隐瞒病史,不适合在公寓居住的,应通知老人亲属领回。
10、入住老人需一次性交纳医疗备用金贰仟元(担保人在外地需交备用金肆仟元)。
11、闲杂物品不得带入公寓,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12、入住老人必须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13、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