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父母之家老年公寓,是全托式老年公寓始建于2006年9月,占地面积30余亩,共有别墅式老年公寓楼4栋,建筑面积3568㎡;内设健身活动室、阅览室、棋牌室、书画室、理疗师、影音室、声乐室、休息室、沐浴室、餐饮室、户外健身器材区等;可以供中老年人读书、看报、上网、聊天、打麻将、打扑克、健身娱乐等活动;系经市、区民政部门批准的国家重点扶持的社会公益性养老服务的项目。
公寓坐落于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便利的沂河东畔;公寓楼集居住餐饮、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休闲养老为一体,是中老年人朋友生活的温馨家园和安度晚年的理想场所。
公寓别墅楼室内装修豪华,设有电视机、空调、饮水机、微波炉、暖气、衣橱、席梦思床、床头柜等设备;设有豪华单间、双人间、夫妻间、普通二人间、多人间等不同档次;室内有卫生间和公共小客厅。
公寓还设有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文娱活动室、医疗按摩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室外设有门球场、羽毛球场、健身体育器材等设施。
在餐饮方面,配有专职营养师和高级厨师,根据老年朋友的健身和饮食习惯,饭菜可口多样,主食粗细搭配,菜肴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搭配;在医疗保健方面,设有医务保健室,配有专职医务保健人员,并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设有医疗绿色通道为公寓老人优先治疗、优惠治疗、定期查体、推拿按摩等保健活动。
若发现入住人身体不适,医务保健室随时检查,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确保老人的身体健康。
服务内容
1.入寝宾馆化
入住者房间均是经过精装修的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室内配套齐全.卧具全新高档.配有空调暖气,有线电视、呼叫器、衣橱,有室内卫生间和公共小客厅。
2.餐饮营养化
配有专职营养师和高级厨师,根据中老年朋友的健康需要和饮食习惯,饭菜可口多样,主食精细搭配,菜肴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搭配。
3.服务亲情化
保持卧室、餐厅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消毒。定期清洗衣物、晾晒被褥,对老弱病残者实行送餐服务,定做病号饭。实行精神服务、陪护聊天,促进入住人身心健康.。
4.医疗保健人性化
公寓把中老年人的健康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优先医疗、优惠医疗、定期查体、推 拿按摩,发现身体不适,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
5.文化活动多样化
充分利用公寓的文体设施,组织中老年朋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根据兴趣爱好,组织垂钓、旅游、联欢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入住者房间均是经过精装修的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室内配套齐全.卧具全新高档.配有空调暖气,有线电视、呼叫器、衣橱,有室内卫生间和公共小客厅。
2.餐饮营养化
配有专职营养师和高级厨师,根据中老年朋友的健康需要和饮食习惯,饭菜可口多样,主食精细搭配,菜肴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搭配。
3.服务亲情化
保持卧室、餐厅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消毒。定期清洗衣物、晾晒被褥,对老弱病残者实行送餐服务,定做病号饭。实行精神服务、陪护聊天,促进入住人身心健康.。
4.医疗保健人性化
公寓把中老年人的健康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优先医疗、优惠医疗、定期查体、推 拿按摩,发现身体不适,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
5.文化活动多样化
充分利用公寓的文体设施,组织中老年朋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根据兴趣爱好,组织垂钓、旅游、联欢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入住须知
一、入住公寓时须经入住人和亲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入住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入住协议书。
二、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大额定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公寓时也可自己携带被褥、枕头、尿垫、便器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均标上名字,以便区分;如用公寓生活用品另计收费。
四、入住公寓时须携带入住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当月医院体检证明;如国家供养老人须携带国家供养的三无、五保、低保老人证等相关证件。
五、入住公寓时须缴纳入住人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服务综合费,如入住人有事外出须请假,请假在半月以上(含半月)者的服务综合费(除床位费)方可延续。
六、入住公寓前入住人或亲属必须如实介绍入住人的自身身体和精神状况,如有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的患者,要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负担。
七、入住人的服务综合费不包括:取暖费、过节费、医疗费等费用;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须另外计费。
八、凡入住人及亲属的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九、入住人在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公寓采取第一时间抢救,抢救所有费用由入住人亲属负担,入住人亲属应在接到电话最短时间内赶往医院,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亲属承担。
十、入住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公寓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本人或亲属承担。
十一、入住人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承担。
十二、根据入住人的身体健康变化需求及公寓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寓有权对入住人的养护服务级别和服务费进行调整。入住人和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人服务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入住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三、鉴于入住人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人外出时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身体和精神健康的入住人);以便管理和对入住人服务,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承担。
十四、入住人在入住公寓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文明休养,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原价赔偿。
十五、来客探望,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二、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大额定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入住公寓时也可自己携带被褥、枕头、尿垫、便器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均标上名字,以便区分;如用公寓生活用品另计收费。
四、入住公寓时须携带入住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当月医院体检证明;如国家供养老人须携带国家供养的三无、五保、低保老人证等相关证件。
五、入住公寓时须缴纳入住人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服务综合费,如入住人有事外出须请假,请假在半月以上(含半月)者的服务综合费(除床位费)方可延续。
六、入住公寓前入住人或亲属必须如实介绍入住人的自身身体和精神状况,如有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的患者,要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负担。
七、入住人的服务综合费不包括:取暖费、过节费、医疗费等费用;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须另外计费。
八、凡入住人及亲属的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九、入住人在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公寓采取第一时间抢救,抢救所有费用由入住人亲属负担,入住人亲属应在接到电话最短时间内赶往医院,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亲属承担。
十、入住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公寓医务人员,便于管理观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本人或亲属承担。
十一、入住人不得在公寓住室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承担。
十二、根据入住人的身体健康变化需求及公寓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寓有权对入住人的养护服务级别和服务费进行调整。入住人和亲属应支持公寓做好入住人服务的各项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履行对入住人的义务,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十三、鉴于入住人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人外出时应进行登记或写假条,(身体和精神健康的入住人);以便管理和对入住人服务,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入住人或亲属承担。
十四、入住人在入住公寓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文明休养,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原价赔偿。
十五、来客探望,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