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颐康老年公寓是于2015年投资兴建的一处由医疗护理结合的社会养老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护理服务的同时,为入住老人提供健康管理、保健咨询、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为兰陵县、枣庄峄城区、台儿庄、江苏邳州及周边地区的老年人提供一个幸福安度晚年的场所。该项目于2015年6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设置养老床位114张;疗养床位50张。 为使入住老人舒适愉悦、身心俱佳,我们在配备了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养老护理服务团队,为养老康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们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让百姓满意的办院宗旨,精心管理,竭诚服务,继续发展,为我县的社会养老事业出一份力,尽一份责任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1、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
2、 老年护理服务
3、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4、 休闲娱乐服务
5、 协助医疗服务
6、 康复理疗服务
7、 环境卫生服务
8、 膳食服务
9、 购物服务
10、 通讯服务
11、 代办服务
12、 交通服务
13、 安全保护服务
14、 物业管理维修服务
15、 洗衣服务
16、 临终关怀服务
配套设施
床位114张,分设家庭间、套间、标准间、高级间,电视、电话、空调、供暖、制冷、消防、报警、呼叫系统齐全。
配套:餐厅、医务室、理疗室、洗衣房、室外绿化休闲庭院。
入住须知
入住注意事项
1、所有第一次入住的老人,均享受一周体验期,在体验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免收一切费用。通过体验期后,确定正式入住的,补交体验期费用。
2、入住老人或监护人自愿决定入住后,应提供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老人标准照片、以往病历,与我院签定入住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安排房间床位,初步确定护理等级,服务内容。
3、入住老人入住时间不确定,视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的适应、对我院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的满意度等,双方自愿选择。
4、入住老人发生突发事件,监护人在接到我院通知后应及时赶到,未到之前,我院可采取紧急措施,费用由监护人承担,同时监护人应积极处理相关事宜。
5、老人入住时,不得带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现金及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委托我院代为保管,自己保存的,若有遗失,与我院无关。
6、我院实行统一管理,个人家具、家用电器等,不得带入,不得在房间私拉乱接线路等,或私自改变房间设施的位置,严禁在室内吸烟、烧煮、私自使用电水壶、电热毯等电器设备,否则由监护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后果。
7、老人入住时,监护人必须如实告知老人既往病史,以便对症治疗,入住后发现患有与申请不符的病症,我院有权要求监护人及时接回,如隐瞒病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监护人全部承担。
8、老人入住后应接受我院的免费常规体检,也可以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接受医护人员的初级保健、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健康指导服务。老人患病时老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治疗,我院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正规医疗服务,必要时转院;拒绝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的监护人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9、老人入住后,应文明养老,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如遇有老人间的矛盾、思想、生活方面的问题,监护人应积极协助管理人员作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10、入住老人可以自带药品,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交我院医务室统一保管,并由我院医护人员按时照顾老人用药。
11、护理人员由我院提供,不得自带。
12、入住人员的基本生活用品均由我院提供;如经我院同意个人自带的,为了统一管理,必须使用我院统一的被罩、床单、褥单(需交一次费用),自己的衣服一律入橱柜;为便于管理、护理和抢救,提倡老人购买和穿着我院统一服装。
13、老人入住后,家属、亲友探视应遵守本养老我院的规章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不在房间内留宿,应在晚18点前离开我院(特殊情况除外)。
14、老人离开我院外出或被家人接回居住,须向我院管理人员请假,并记录外出、归来时间。老人在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情况与我院无关,责任自负。外出离开我院或转院需保留床位的,应提出申请,一般不得超过30天,并按规定预交一定费用(一个月的床位费)。
15、老人入住后因自理能力下降,护理等级上升,或因管理需要,我院有权调整床位,调整医生、护士、护工,在与监护人达成一致之前,我院不会随意调整护理费用,监护人和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我院工作人员私下支付报酬。
16、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及家属,请与我院管理人员面谈,我院将根据情况尽力满足。
17、监护人和其他家属探视时,一旦被发现存在肉体和精神虐待老人问题,立即驱离,情结严重者报警依法处理;发现我院工作人员有类似问题时,应尽快向我院管理人员反应,情结严重者报警依法处理。
18、收费
1)入住收费按当月入住实际天数收取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包餐)、备用金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费。
2)若入住不满一个月者按天收费。
3)请每月10日之前到我院财务部缴纳老人当月各项费用及结算上月医药费。逾期不交费,每日收取5‰滞纳金。
4)如通过转账交费的,请给财务部致电,查询老人的费用后再转账。
5)我院设有康复理疗室、卫生室和专业护理人员,入住老人需交医疗备用金二千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在我院始终保持2000元,请妥善保管好备用金收据,出院凭收据退还。
6)一次性消耗用品可由监护人提供(包括抽纸、卫生纸、尿裤、尿不湿、尿袋等),如家属不能及时提供,由我院计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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