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中矿金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招远市民政局主管,招远金都康复医院按医院管理模式租赁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是一种医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也是目前全市范围内规模最大,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配置最高,集养、护、医、康为一体的医养型养老机构,能满足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的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
中心工程占地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主体工程由一栋办公楼(门诊楼)、二栋福利院楼、六栋公寓楼、一栋餐厅楼组成,设计床位620张,房间内部设施功能齐全,空调、地暖、电视、宽带、呼叫系统、空气能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等一应俱全,并配备餐厅、洗衣房、理发室、健身室、棋牌室、书画室等,丰富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护理员均经过专业选拔及系统培训后持证上岗。
为及时了解老人需求,提供贴心的服务,中心在运营中不断完善管理理念,设置老人自主管理委员会,下设生活小组、书法小组、文艺小组及棋牌小组等,从老人中推选小组成员,让有精力的老人参与到中心管理工作中。自2014年3月16日运营至今,已累计入住260余人次,中心的环境及医护人员的工作得到老人及家属的一致认可。
我们秉承“老人满意,家属放心”的服务宗旨,以及“礼貌、周到、真诚、贴心”的服务准则,竭诚为每一位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家一样的舒心与温暖;同时,着力于打造一支医养结合型的高水平养老队伍,为招远的养老事业做出新贡献。
收费项目
房间类型 |
床位费 (元/月/人) |
伙食费 (元/月/人) |
护理费(元/月/人) |
套房 |
3800(南) |
600 |
根据评估的不同护理类别,分别为: 自理服务费:300 轻度功能障碍甲:600 轻度功能障碍乙:800 中度功能障碍甲:1100 中度功能障碍乙:1300 重度功能障碍甲:1500 重度功能障碍乙:1700 重度功能障碍丙:1900-2100 |
3600(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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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间 |
1760(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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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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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间 |
900(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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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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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间 |
800(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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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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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间 |
6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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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季节性收费:冬季取暖费5元/天/人,单间、套间按双人间标准收费;夏季空调费3元/天/人,单间、套间按双人间标准收费。 2.老人点餐费用另行收费,家属来福利中心看望老人需就餐者,按点餐标准收取。需留宿者,统一安排,每位每晚收费60元。老人生日送蛋糕,中秋、春节加餐。 3.床上用品折旧费200元/年/人;失能、半失能:30元/月/人消毒洗涤费。 4.入住时一次性缴纳应急备用金2000元。 5.根据物价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解释权由财务科负责) |
入住须知
1.遵循住、离自愿的原则。凡无传染性病、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
2.身份明确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担保人(子女、家属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经济担保人熟悉入住合同,履行其权力与义务。
4.按规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5.大件个人用品及宠物不得带入房间。
入住程序:
1.家属陪老人参观本院。自愿填写入住申请书并登记。
2.健康体检,入住前由“金都体检中心”按规定的入住体检套餐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根据老人状况,初定护理级别。
4.持老人身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各二份,老人二寸近照一张、体检表来院签订试住协议,缴纳费用,安排床位。
5.对新入住老人实行试住半个月的观察期,期间费用实收。
6.试住结束,双方满意,再定护理等级,三方同意,正式签订入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