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御花园老年公寓是全国首批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中国养老产业联盟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常青藤旅居养老副会长单位、全国医养结合机构五十强(第8名)、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山东省敬老文化教育示范点、烟台市医保定点单位、烟台市首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敬老模范企业、烟台老龄产业协会会长单位、烟台市重点服务业工程、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位于烟台市高新区纬一路南、博斯纳路西,总占地面积99.7亩,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床位4000张。一期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共规划床位2000张,配有老年公寓、蕾娜范颐养院、老年病医院(医保定点)、护理中心、餐饮中心、购物中心、多功能厅、老年大学、俱乐部、种植园、垂钓池、天颐泉、老年人休闲娱乐中心、门球场等。二期床位2000张,共10栋楼,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配有养老公寓、洗浴、餐厅、宾馆、幼儿园、大型超市等。
服务内容
(1)精神娱乐服务:御花园开设了老年大学、棋牌室、阅览室、茶室、书画室、声乐室、舞蹈室、台球室、乒乓球室、门球场、健身器材场、天颐泉、垂钓池等各种活动场所。成立了艺术团、书画协会、活宝队、太极队、健身气功队、太极柔力球队、舞蹈队、交谊舞队、模特队、合唱队、曲艺队、花棍队、篮球队、种菜队、帮厨队、门球队、戏曲社、文学社、钓鱼社、基督教查经小组、教师联谊会、企事业离退休联谊会、医护工作者联谊会、老兵联谊会、向日葵俱乐部等社团组织,并开展了元旦联欢会、春节团拜会、元宵节联欢会、植树节自行命名活动、游毓璜顶公园、游植物园、游农博园、七夕节旗袍会、八一警民联欢会、教师节座谈会、重阳节联欢会、国庆节书画笔会、中秋节联欢会、端午节联欢会、够级大赛、麻将大赛、象棋大赛、乒乓球大赛、钓鱼大赛、门球赛、快乐老人征文大赛、健康讲座、大海为证再次告白、金婚老人拍婚纱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组织各种文娱活动把老年人组织起来,让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得以充分发挥,实现文明社会用年轻人的心态欢度晚年生活,真正的实现老有所为;
(2)管家服务:为方便自理及失能老人的生活日常照料,特为每位入住老人配备生活管家。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生活管家负责每天全面打扫老人房间卫生,每周洗一次衣服,床单被套定期洗,玻璃每个季度擦一次。联系电视、机顶盒、水电暖、门窗、网络等故障维修。上传下达活动通知,引导老人多出来参加活动。每日检查老人房间电表数,每季度帮助或提醒老人充电卡。帮助或提醒老人每单月15号之前报天然气表数。老人住院期间,联系滨医开启“绿色通道”。恶劣天气可以为老人免费送餐上门。并协调解决老人家里一切事宜。管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
(3)餐饮服务:入住御花园老年公寓的老人可在四种就餐模式中自主选择,一是选择定营养套餐;二是到餐厅根据自己口味点餐(随点、随做、随吃);三是自己做饭(每套寓所都有厨房);四是通知生活管家到老人自己寓所做饭;
(4)介护服务:御花园老年公寓与德国最大的养老机构之一——德国蕾娜范养老集团双方共同开展合作,设有德国蕾娜范烟台颐养院,长期开展德式介护护理,国际化元素加盟倾力打造一流的私人订制护理服务。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喂饭、洗头、洗脚、洗澡、剪指甲、清洁大小便、陪老人聊天读报等细致入微的服务,实现护理人员工作的舒心、快乐,老年人活得舒服、有尊严;
(5)医疗服务: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三甲医院)托管烟台御花园老年病医院。医院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保健科、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康复理疗科等。为入住老人设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医疗诊治、心理疏导、医院陪护,遇突发疾病第一时间采取救护措施。老年病医院配备中西医生、药房、输液室、理疗室、化验、B超、心电图检测、现代艾灸、太空漂浮仓、熏蒸、针灸、按摩等理疗服务,并可到入住老人寓所为老人听诊把脉、注射、输液等,特别是如遇紧急情况,将会在第一时间采取急救并护送上级医院,同时派护理人员陪床护理,直至老人亲属到位。
入住须知
一、烟台御花园老年公寓秉承“帮天下子女尽孝、为党和政府分忧”的理念,为老人提供细致全面人性化的养老服务,老人入住时间可长可短自由选择(最长期限5年,最短1个月);
二、御花园设有单人间、双人间、套房(小套、中套、大套)等多种房间,50平方至120平方不等,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料日常生活起居。同时设有娱乐活动中心、餐饮中心、购物中心、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阅览室、茶室、门球场、垂钓池、门球场、种植园、天颐泉、乐水亭等免费开放的健身场所等;
三、入住前须到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后如果发现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将劝其退住;如已造成后果或损失,由护送人(或单位)负责。
四、入住时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孤老者应持单位介绍信,有单位或亲友护送,与御花园签订入住协议,填写入住登记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一次性缴纳设施设备押金费。
五、入住时请携带自换衣服及水杯、茶杯、肥皂、牙膏、牙刷等相关日用品。
六、入住后,应按协议约定的房间、床位(房间)就住,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时,御花园有权予以适当调整。
七、入住人员应遵守御花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规、自杀、自伤、自残的情况由行为人自己负责。卧床吸烟、酗酒、滋事寻衅、打人、骂人、破坏公物造成后果的由行为人和家属负责,御花园有权与入住人员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和损失。
八、入住人员患病或重病需转院治疗的,家属(或单位)在接到御花园通知后,应及时办理转院手续。如因家属(或单位)原因延迟转院治疗时间,患者出现意外,其后果由家属(或单位)自负。
九、入住人员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外出时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本人或家属签字,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入住人员外出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属自己负责。
十、入住时应按照御花园的规定时间缴纳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用,不得逾期;如拒付或过期未交,御花园有权终止与入住人员的入住协议,并追回所欠费用。
十一、未经许可,入住人员禁止携带任何家电、家具或宠物入住。
十二、选择套房养老的入住人员,亲友可临时陪住,但需提前报御花园批准、备案。
十三、入住人员家属或单位的居住地、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以及变更监护人时,须及时通知御花园,以方便联系。因入住人员家属或单位地址不清,电话不明而中断御花园与其联系,延迟时间而造成后果的,由入住人员家属或单位承担责任。
十四、入住人员的家属(送养人)或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如改变赡养关系,企业破产等,须及时通知院方,以便重新签订或变更入住协议。
十五、御花园实行流动性服务,入住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如服务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因入住人员违章、违纪或非御花园原因而出现的意外伤害,其后果由入住人员负责。
十六、入住人员应清点房间所备物品,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入住人员离住时,按清单清点物品,丢失或入住人员人为破坏的应照价赔偿,自己的物品应同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