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夕阳红老年公寓是由县民政局批准的非营利性社区内养老机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床位100张,目前入住老年人100位,入住率达到100%。
是一家以实现健康、快乐的老年新生活为目标,融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优化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机构。
一是硬件设施配套化。公寓设有双人间、三人间和多人间,所有房间均设有高档家具、电视、呼叫器、床上用品和衣被橱、饮水机等设备等。公寓配套设施齐备,配备有值班室、医疗康复室、台球室、餐厅、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室、卡拉OK室等齐备的娱乐设施。
二是管理模式规范化。各岗位工作人员2009年全部参加了县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并获得了相关的资格证书。与县中医院建成协作医院,有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定时查房,保障了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三是入住方式灵活化。根据每一个家庭及老人的健康情况可以日托、月托、全托,针对不愿意到老年公寓的老年人,推行了日间照料工作,早上把老年人接到公寓,中午在公寓午餐和午休,晚上再送回家,目前已经有4位老年人享受到了这项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是服务到位亲情化。提出了“精神赡养”的理念,给老人提供生日蛋糕,同唱生日歌。我们还开展了多种多样、别开生面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老人参与互动互乐,还主动与社会民间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社会上如学生、公益活动志愿者等经常走进来与老人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活动,以此增加老人与社会沟通的机会,激发老人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五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城区老人如果有需要,只要拨打电话,不需要住进养老院,在家就可以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便民、心理慰藉等服务,让“外出的子女放心,居家的老人安心”。还开展了“三元吃饱,五元吃好”的服务,而只要根据自身需要在家打电话“点单”,让养老院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就可,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服务内容
一级 完全自理
健康状况良好,有正常活动能力,能自己穿脱衣服、自己洗漱、能去餐厅吃饭、自己洗澡、散步、去卫生间等;头脑清楚,能管理自己物品,参加集体活动并能表达自己的意愿。
1.一日三餐;2.洗衣3.洗床单、被罩、枕套4.理发5.送开水6.打扫房间及室内外环境(床面、地面、家具等) 7.医疗、保健指导、精神心理支持8.提供一定数目的阅读刊物、组织文体活动9.为老人过生日10.协助通讯、购物11.提供娱乐用品及健身器材
890元 送餐到房间另加50元;
二级 半自理
思维功能轻度障碍,患有多种疾病,但病情较稳定,日常生活需给予护理;年龄在90岁以上
含一级服务内容,送餐,协助服药、洗澡、刮胡子、洗脸、洗脚等
990-1150元
三级 不能自理
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一日三餐需帮助;思维功能中度障碍,言行不能自控及大小便需他人帮助;视觉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行动困难
含一、二级服务内容,协助用餐,帮助穿、脱衣,大小便,擦身、更换尿布、床单,洗屁股,帮助康复等
1200-1500元
四级 完全不自理
老年痴呆,完全不能自控和料理大小便;长期卧床不起,不能自己用餐;患有严重疾患,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的;双眼失明或肢体残疾,功能严重丧失的
含一、二、三级服务内容,喂饭、口腔清洁,定时翻身、和老年人谈心等
1550-2000元
以上费用不含取暖,自带电器、空调电费等。电动按摩器及汽垫的每月收取30元电费。特殊情况的酌情增加费用。每人一床被罩一床床单费用100元;特殊情况的酌情增加费用。
(1)乙方应于签约时交纳1000元作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2)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1000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
(3)押金不计利息,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返还乙方。
入住须知
尊敬的养员及家属:
首先向养员及家属表示热烈的欢迎!
一、患精神病、传染病者不可入住。
二、入住公寓时监护人(儿女)持老年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的登记。
三、入住前请提前预定房间,缴纳1000元押金并填写入住公寓合同。
四、入住需自带换洗衣服、被褥各一床、三个盆、三条毛巾(洗脸、洗脚、洗屁股不可混用)、枕头、洗衣粉、肥皂、卫生纸、喝水杯、刷牙用品。
五、公寓为老人提供:消毒餐具一套、被褥各一床、床单两床、被罩、枕巾、消毒液、厕宝。
六、新入住的老人在一周之内若不适应集体生活,护理费、房间、床位费、服务费、水电暖免费,需缴纳工本费50元,餐费按天计算收费;若适应这里的一切生活从入住之日起计算费用。
七、老人生病住院或回家小住和春节期间,7天内费用照收,7天后扣出生活费,其他费用照常缴纳。
八、除公寓内允许正常用电之外,自带电器,如按摩器、气垫、电饭锅等,每天按功率大小折算用电量,加收每度电1.00元,夏天公寓所配的吊扇,使用时不收费,若用空调电费自付,为了保障老年的安全,禁止用电褥子,以免发生危险。
九、如老人体重超重(不能自理的老人)另外着情收费一个等级。
十、老人若需要打吊针通血管等,需家人陪护,以免发生药物反应出现意外。
十一、老人若不经同意擅自出门,发生一切问题自付。
十二、老年疾病具有突发性、多变性、不典型性及易引起后遗症的特点,出现疾病变化,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等情况,希望家属予以理解,及时转院诊治并积极处理相关事宜。如:
1、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或致“猝死”;
2、由于身体内在因素,肢体乏力容易导致跌倒,造成“骨折”或其他意外情况;
3、体弱多病,长期卧床的养员,虽尽力精心护理,也难免出现一些并发症(如肺部感染、褥疮、尿路感染等);
4、由于身心疾病,养员行为不能自控,会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等行为,本院在此特别提醒,出现上述情况本院不承担责任。
另需说明:
(1)、本院为了养员本人和其他养员的利益,可能对养员实行安全保护措施,希望予以理解和配合。
(2)、 养员在院入住期间,出现病情变化,突发病、意外事故时,院方会立即通知家属,家属应及时赶到,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特急情况下,公寓求救120救护中心送往医院救治,家属应及时赶往医院负责办理医疗或住院手续。费用由养员家属承担,本院不派人员护理。
十三、 老人若因突发病导致昏迷或者是死亡,工作人员通知家属后,不许在此哭闹或是过长的停留,以免影响其他老人的情绪或环境。
请养员及家属慎重考虑,领会各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确认无异议后,再做出是否签定《入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