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创办于2006年4月,并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证号:52310113787812167L,机构代码证号:77020172-2)。院址:上海宝山区沪太路3651号,许小凤为本院法定代表人、理事长、院长,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由3人组成),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敬老院设立院长室、行政部(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后勤保障)、财务室、医务室、护理室等五个职能部门。
本院占地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院核定床位数为171张,年均入住老人总量为78人,年均入住率46%;全院工作人员共32人(专、兼人员)。医生、护理员 100%持证上岗。敬老院根据社会的需求收养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的老人,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
近年来,本院的养老事业及工作绩效得到了大场镇有关领导和区老龄委等部门的工作肯定,同时,也获得了大场镇百姓、服务对象及家属的良好口碑。
服务内容
一、 三级护理
1、早晨督促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督促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督促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更换衣裤。
3、安排老人洗澡,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并督促、帮助老人每日擦席。
4、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清洁。
6、鼓励老人到食堂用餐。
7、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
二、 二级护理
1、早晨帮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帮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帮助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帮助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帮助老人每日擦席。
4、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半个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清洁。必要时及时更换。
6、每周洗涤内衣一次(夏季每日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
7、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8、鼓励并帮助老人到食堂用餐。
9、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0、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
三、 一级护理
1、早晨为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经常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皮肤护理无褥疮。
4、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5、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6、每周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
7、每周洗涤内衣一次(夏季每日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8、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9、视天气情况,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1—2个小时。
10、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11、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2、对痴呆老人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13、对易发生坠床、坐椅意外的老人,应提供床栏、座椅加绳托等保护器具,确保安全。
14、为老人开展针对性个体康复活动。
四、 专护
1、早晨为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经常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皮肤护理无褥疮。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老人,定时翻身,变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防止褥疮发生。
4、做好老人大小便护理。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老人,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洗下身、勤更换衣被,保持老人清洁、无异味。
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无碎屑。
6、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7、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8、视天气情况,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1—2个小时。
9、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10、提供24小时专门护理,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
11、细心观察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
12、对痴呆老人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13、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4、对易发生坠床、坐椅意外的老人,应提供床栏、座椅加绳托等保护器具,确保安全。
15、对患病老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16、为老人开展针对性个体康复活动。
入住须知
一、住院条件
1、年满60周岁的自愿入住老人。
2、无传染病,无精神病,无暴力倾向。
3、能适应敬老院的集体生活,并遵守敬老院的相关规定。
4、老人为本市、外省户籍,在本市有指定的委托人,承担监护责任。
5、入住准备材料:
a、填写《入驻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档案资料。送养人或子女签署意见。
b、老人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老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本人页各复印一份及老人医保卡;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老人入院需由担保人陪同,并且担保为老人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
c、入住人员提交体检表(一个月以内体检证明,如有肝病、结核病及精神疾病不予考虑)。检查项目:肝功、乙肝五项、胸透 或CT、心电图及空腹血糖。
二、入院须知
1、遵守院内规章制度,按入住的护理等级接受相应的服务。
2、老人衣服自备,个人家具及电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害类等危险品不准携带入院。
3、贵重物品不易带入院,以免丢失。
4、为保证入住老人的安全,严禁使用电炉、油炉、电热毯、电热杯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在居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5、老人如需外出需持出门证,并告知楼面当班护理员思维不清晰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须有家属陪护方能外出。
6、需要紧急求助,可按床头的求助呼叫电铃。
7、来客探望要遵守院方规章制度维护环境的整洁、安静。
三、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退出院,入院协议即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包括皮肤病。
2、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者。
3、隐瞒病史者。
4、有暴力倾向,严重妨碍其它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正常交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院方规章制度者。
7、其他原因不宜在院内休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