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74年10月,隶属于市民政局,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咸阳市十三个县(市)区的孤弃儿童、秦渭两区(含市救助站)城镇成年特困供养对象的养护、教育、治疗和康复任务;是咸阳市唯一一家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
全院占地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215名(正式职工79名,聘用人员136名);三类供养人员333名(其中儿童155名,成年特困供养对象177名);
院内下设行政办、医务科、总务科、财务科、膳食科、保卫科、儿童管理科、儿童福利中心、1—4病区等12个职能部门及一个陕西爱加倍慈善组织开办的“助养班”;
我院是民政部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明天计划先进单位、法制教育先进集体、“涉外送养”先进单位;是陕西省一级福利院、文明单位、青少年维权示范岗;
是咸阳市机关工委“优秀基层党支部”。我院曾连续12年被市局评为“创选评”目标责任考核最佳单位或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