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中心敬老院新址于2009年10月启用,是以五保供养、残疾人托养、社会托老、老复转军烈属轮休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占地41.5亩,累计投资2600余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65%,可入住院民300人,现有床位220张,已入住院民136人,剩余床位60张(不含特护专区24张),工作人员46人。
我们采取多块牌子、一套人马、多功能运作,实现了精简高效管理;采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解决了服务人员不足问题;采取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以园养院”补贴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了供养金不足问题;采取持续投资、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模式,确保了能发展、不反弹。
近年来,累计通过财政拨款、争取各界捐赠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配套五保供养资金和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特别是2014年,在县财政收入仅4226万元的情况下,投资近400万元用于落实各种政策,改善办院条件。其中按政策配套供养对象、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经费等170余万元;用于中心敬老院安装电梯,更换锅炉、室内外暖气管网、院落硬化、外墙粉刷、房屋防渗处理210万元。
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实行院长负责制,推行院民自治委员会制度,下设伙食评审组、护理质量评审组、种养殖组、环卫组、文娱组、矛盾调解组等,实现了院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老有所为。
狠抓“七心”服务,即通过成立院民饮食评审委员会,每周对老人饮食评审改进,确保吃的营养健康,吃的舒心,2014年,通过大力发展“以园养院”项目,人均生活标准达到每天30元;实行房间护理员挂牌上岗服务责任制,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优秀护理员”等评选活动,努力为老人创造干净整洁、环境舒适的居住环境,确保住的静心;通过资助参加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医药费能报销,大病小病有护理,确保病有所医,看病放心;坚持每年为供养人员发放棉衣、单鞋、棉鞋、单衣等,做到干净无异味,使老人穿衣暖心;设立健身室、“农家书屋”、娱乐室、阅览室等供老人玩耍娱乐,并协调文化、学校、驻军以及各种志愿者为老人表演文艺节目、同老人谈心聊天等,使老人娱乐悦心;坚持组织老人早晚锻炼,各种节日都庆祝,每半年都过集体生日,组织春游、秋游、观赏黄龙新变化等,确保精神顺心;对去世老人,根据遗愿认真按当地风俗送回故里或在公墓安葬,使老人无后顾之忧,养老安心,切实将敬老院打造成孤寡老人的温馨幸福家园。
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县政府的扶持推动下,实现了 “建得起、稳得住、能发展” 的目标,为全市机构养老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敬老院”和陕西省“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文明号”、“卫生先进单位”、“残疾人之家”等荣誉。 目前,我县通过敬老院建设基本解决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的养老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使社会托老人员、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幸福有尊严。
服务内容
敬老院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内容,为院民提供相应服务
(1)公共卫生:护理员负责每天打扫房间、卫生间(包括擦桌椅、窗台、床头、床头柜、拖地、清洗坐便器、洗脸池、卫生间地面、洗漱镜);每天清扫走廊、楼梯间;窗帘每年清洗不低于两次,门窗二周擦洗一次。
(2)个人卫生:整理床铺,桌柜,鞋架;衣物、鞋子、床上用品随脏随洗,被套、枕套最少半月清洗、晾晒一次;指甲、胡子每周修剪一次,理发一月一次、洗澡一周一次,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身体清洁无异味。为介护老人提供穿脱衣、清洗会阴、擦洗身体、保持身体无异味。
(3)饮食上服务:由护理员打开水送到房间,上下午各一次;三餐饮食送到桌前,并负责洗刷碗筷并消毒。
(4)康复训练服务:组织院民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对于老年常见病要实施“六疗”即医疗、药疗、食疗、心疗、动疗和水疗,指导老年人使用拐杖、步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
(5)医疗护理服务:在上班期间,医生随叫随到,非上班期间,及时送院民到医院就诊;医生每天查房一次;按医嘱量血压,按照协议约定发放口服药,看服后方可离开。
(6)亲情服务:倡导精神赡养,工作人员要经常与院民沟通,了解院民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爱好,了解院民的内心世界,把院民当做亲人,尽最大可能让院民保持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提供每日订餐,送餐、送开水、打洗漱用水、提醒如厕。
(7)农疗服务:为院民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场地,充分肯定院民的创造力,通过农疗发展“院办经济”,改善院民生活。
(8)临终关怀:在院民去世前要进行精神慰藉,尽最大努力减轻院民对死亡的恐惧,院民离世第一时间,要给院民擦洗身子,穿老衣,置办棺木。让院民安详幸福的离开人间。
(9)微信、短信服务。
收费项目
(1)自理服务:1150元(床位费300元;护理费400元;伙食费450元,不含取暖费)。八十岁以下年龄,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能自己完成的老人。
(2)介助服务:1450元(床位费300元;护理费700元;伙食费450元)。八十岁以上年龄,年老体弱,行动缓慢,虽无重大病史,但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骨折的老人,自己能吃饭、喝水、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一般情况尚可。
(3)介护服务:凡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中,一到两项做不了的的轻度失能老人收费2050元(床位费300元、护理费1300元、伙食费450元,不含取暖费);凡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中,三到四项做不了的的中度度失能老人收费2550元(床位费300元、护理费1800元、伙食费450元,不含取暖费);凡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中,五到六项做不了的重度度失能老人收费3150元(床位费300元、护理费2400元、伙食费450元护理费元,不含取暖费)。
(4)特护服务:3750元(床位费300元、护理费3000元、伙食费450元,不含取暖费)。有脑梗、心梗或重度阿尔茨海默病等病症的特护老人。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1、住院条件:无精神病、无传染病的六十岁以上老人。
2、办理入住手续:
(1)首先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①胸透,②血糖,③心电图,④乙肝五项,④肾功能,⑤传染病三项:HIV、HCV、MD--tpha.⑥骨密度检查等。体检结果出来后,家属持以上全部检查结果到本院护理部、医务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院试住手续(近期一个月内的,如复印的加盖医院章)。
(2)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的试住,并根据老人的生理、精神状况和生活状况等进行首次护理等级评估,根据老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
(3)在试住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否则后果自负。
(4)适合入住者,签订正式协议,需携带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被送养人 1张1寸照片。单位送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法人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
3、护理方式: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
4、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定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并补交评估当月的护理费用。
5、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伙食费、服务费,一周以上(含一周)全部退还伙食费、服务费。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费。
6、老人外出规定:
(1)能自理老人:经家属申请办理出门证。
(2)家属接老人外出:须在护理部登记,并由老人院负责人签字,方可外出。
7、房间安排:
(1)本院依据老人身体状况进行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
(2)每月20-30日下午3点之前交下月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