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社会福利院位于哈密市北郊路一号,始建于1985年,担负着新疆哈密地区城镇“三无”老人及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的收养重任,是哈密地区惟一一所容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吃、住、娱乐、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院。
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环境优美,多次被评为“绿化、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先进单位”。
福利院占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多次被评为绿化、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市级文明先进单位及优秀党支部、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目前,我院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养老、助残、医疗、康复、特殊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院,实行福利院、儿童院、老年公寓三院一体的管理模式,设有行政部、老年部、公寓部、儿童部等六个服务部门,全院有在册职工25人,收养公费养老人员 45 人,自费养老人员44人,孤残儿童34人。
近年来,随着本院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孤残儿童不断增多和社会老龄化现象,我院在上级部门以及广东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总投资800余万元,其中广东省民政厅投资160余万元,先后于2000年修建了600平方米和706 平方米的粤哈老年公寓两座、2004年修建了建筑面积为1560平方米,100张床位数的集儿童生活、学习、娱乐、康复、医疗为一体的儿童福利综合楼一座、2007年修建了3200平方米,100张床位数的集老人住宿、餐饮、洗浴、医疗康复、文体活动为一体的多功能老年康复综合楼一座,为福利院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服务内容
1、服务时间:实行24小时服务。
2、医疗服务:医护人员树立对病人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诊断治疗,实行首诊负责制。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及时请院外专家会诊或根据病人家属意见转院,严防误诊、漏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3、护理服务: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医嘱,实行分区分级护理,系统化整体护理。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杜绝护理责任事故的发生,基础护理合格率达到100%。
4、饮食服务:炊管人员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科学合理的调配膳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周有食谱,并根据收养人员的具体情况,经常调剂饭菜品种及口味,使收养人员满意。
5、康复服务:根据个体的身体状况制订康复计划,积极开展文体助残康复活动。学龄前、学龄期的儿童,接受正规化的文化教育,保证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孤残儿童100%的接受入学教育。对孤残儿童开展智力肢体康复训练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其生活能力和力所能及的工作技能,使之达到生活基本自理,残而不废。
6、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条件,院容院貌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各工作区保持良好的秩序,舒适、安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