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老年人遭遇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由中央政法委等12个单位组成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协调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接连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重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要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要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加大办案攻坚力度,及时审判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要加强专项工作调研总结,加强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及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依法从严的要求,对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主观恶性大、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要从严惩处。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公安部
近日,公安部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线索摸排,广泛发动群众,强化部门协同,及时发现核查处置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破案攻坚,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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