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按照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辽宁省检察院迅速作出部署,制定下发了《辽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抓好宣传发动。有效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将现场普法与利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有机结合,及时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方案》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以坚持依法办案,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要加大追诉力度,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及时批捕、起诉一批重大案件,形成有效震慑。要全力追赃挽损,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方案》要求,要协同开展整治规范,主动查找分析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的工作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贡献辽宁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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