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可以在遗嘱或遗赠协议中,为继承人或受遗赠设定义务。继承人或受遗赠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必须履行设定的义务,不能只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法院依请求可以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哪些情况下,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履行义务可继承遗产?
(1)遗嘱中的义务是不可能实现的。
(2)遗嘱中附设的义务违法或违反社会公益。
(3)附义务不得超过遗产利益。
案例1:张某立遗嘱,遗产全归其孩子张某1所有,但张某1须抚养张某2(张某之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生活。张某死亡后,张某1不照顾其妹生活,只希望遗产遗产。
张某遗嘱部分无效既没有为张某2保留特留份,剥夺了张某2的继承权。张某2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应为张某2留下必要的遗产,余下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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