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免费送鸡蛋、送酱油!”
“缴纳诚意金
就能免费试用产品或者免费领取奖品!”
“对产品功效不满,次日听课时全额退款!”
这些套路是不是听起来很熟悉?
有一些网友发现
家中的老年人近几年热衷于“听课”
家中多出不少高价且无用的产品
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局”?
通过一个案例来一起看看吧
↓↓↓
案情简介
赣州市上犹县某“健康家园”门店主要经营老年人保健食品、用品等业务。朱某、刘某被聘任经理、店长,由朱某、刘某配合老板、厂家进行“四日会销”活动。
“会销”之前的前几天,该“健康家园”以老年人为特定对象,在河边、菜市场等地向其发放传单或者电话联系老客户,并宣称可免费领取礼品,从而吸引老年人到店参加活动。
该“会销”通过现场播放推广视频、或者邀请公司“讲师”、“老总”授课等手段,夸大药物疗效,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等产品。
“你们是否真心为了健康而来,我们送东西都是为了有诚意、真心为了健康的人而送的,谁先交钱谁就更有诚意谁就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先到先得!”
“我们这次来就是给大家送福利的,我这次带了几十万过来,钱我不带走,钱是大家的,产品也是大家的!”
“我家里的亲戚、身边的朋友得了肺癌、胃癌、肠癌之类的恶性病,吃了这个产品之后不但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寿命都延长了!”
“只要吃一个疗程就可以保证我们三年不会得脑梗、中风、猝死等,如果吃两个疗程可以保证五年,吃三个疗程可以保证十年!”
该“会销”在推销的前三日,承诺老年人若交纳一定的“诚意金”均可免费领取相应的产品、礼物等,如果对产品功效不满,可以在次日听课时全额退款。“会销”的第二、三天,工作人员也确实会按照约定发放相应的产品、礼品,给试用产品并认为功效不满的消费者退款,老年人因此对产品信誉深信不疑,以为钱能退回来,产品免费试用还能赠送礼品,便继续缴纳诚意金或追加诚意金。
授课第四天,公司在收取老年人诚意金之后,那些公司“讲师”、“老总”就不打招呼,突然消失了,交了高价诚意金的老年人只能把剩下产品领走,朱某、刘某对认为产品功效不满要求退款的消费者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退货,让消费者不得不接受以之前所交诚意金折抵其领取产品的价款,由此骗取被害人钱财,最终认定诈骗金额合计67529元。
最终,赣州检察机关以朱某、刘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老年人往往由于身体不好的原因,更容易相信推销的产品功效,还有部分老年人因能免费领取产品及礼品,往往更容易被欺骗。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健康养老等名义,以向老年人收取诚意金或会员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犯罪,给不少老年人造成了严重财产损失。
在这里提醒各位,给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多些关怀和关爱,遇到这种诈骗老年人的套路,帮助老年人擦亮双眼,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远离诈骗危害。
【来源:潍坊检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