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手法花样翻新,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近日,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你身边的老人,有遇到下面这些情况吗?
一、提供虚假养老服务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二、投资虚假养老项目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销售虚假养老产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四、虚假宣称以房养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中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从而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
五、虚假代办养老保险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则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六、开展虚假养老帮扶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长春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线索举报方式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揭发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养老诈骗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避免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431-82532696
警方提示
老年朋友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投资、跟风投资、贪利投资。要积极与子女、朋友或者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平时多关注一些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以及社会新闻,增强防骗意识。同时,子女们也要常回家看看,讲讲防骗知识,帮助老年人有效识骗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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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编辑:赵明明 主编:王首道 审阅:王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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